三独立董事答复问询函:六项投资均属于公司刻意违规操作
12月10日晚,美盛文化发布了《关于对2021年第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问询函要求“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上述六笔投资的商业逻辑与合理性,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发表专项意见”。独立董事答复回答认为“这六项投资均属于公司为达到实控人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的目的而刻意违规操作。”
背景:
10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 3 号)。提出3个问题,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1月5日前报送材料。美盛文化(002699.SZ)10月27日晚公告该问询函。
11月7日晚,美盛文化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季报问询函的公告》,理由是”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审核和补充“。
1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处罚认定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58亿元。其中,通过划转款项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16亿元,未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0.42亿元,日最高占用额为3.70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谴责对象包括美盛文化、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美盛文化董事长朱燕儀、总经理袁贤苗、财务总监石军龙。美盛文化12月8日晚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致歉的公告》。
12月10日晚美盛文化公告《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朱燕仪、袁贤苗、石军龙、石丹锋,以及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分别被出具警示函。前者被出具警示函是因为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审议并披露;2.公司大额定期存单被质押提供担保未审议并披露;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事项未及时披露;4.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后者被出具警示函是因为: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 2、美盛文化定期存单被质押提供担保用于解决控股股东债务问题未履行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减持未提前预披露
12月10日晚,在延迟1个多月后,美盛文化发布了《关于对2021年第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其中包括了三位独立董事的上述“直言”。
美盛文化公司股价从12月8日到12月14日,已经5个交易日连续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