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石文先:涉农资金监管需发挥注会力量、规范会计核算
提案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提案内容: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涉及扶贫、水利工程建设、农业开发、林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众多项目。这些项目和资金在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涉农财政资金管理分散、违规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突出。充分发挥好涉农财政资金经济社会效益,事关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和国家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精准、高效的涉农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应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社会职能,建立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全过程动态审计评估机制。
一、当前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投放渠道多,安排统筹差。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多,投入渠道复杂,牵涉主管部门广。投放主体涉及发改委、农业、科技、林业、国土、交通、教育、卫生、民政等20多个部委。各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够,缺乏统筹协调机制。造成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安排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资金投放重复交叉,零散低效。结果是“九龙治水”,责任难落实,资金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二)立项不科学,资金浪费大。很多涉农项目立项时缺乏科学、系统论证,资金安排不合理。项目立项常常没有紧密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条件,未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真正需求,未与当地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没按要求作项目可行性论证。受利益驱使,为要项目而立项目、虚假立项相当普遍;项目评审搞形式、走过场,中途随意调整,烂尾项目屡见不鲜。
(三)资金管理失控,违规使用突出。一是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很多乡镇涉农专项资金未单独建账,项目之间相互拆借,拆东墙补西墙;二是通过虚列工程项目、虚列工程量、夸大概算虚报资金,套取财政资金;三是项目资金不足,虚假配套,致使项目资金不足,严重影响项目实施进程和效果。四是项目决算把关不严,不注重对项目过程监管,工程决算审核不严,虛假报账现象时有发生。
(四)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过程监管不力。一是政府统筹协调责任不到位,资金多按分块管理,互通信息情况沟通不够,各级政府很难掌握本地涉农资金总体情况;二是涉农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不到位,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三是监督查处责任不到位,对资金日常监管、跟踪审计、效益审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措施不力。
二、为切实解决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建议:
(一)加强立项专业评审机制,建立统一的项目数据库。整合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构建省级以上统一的涉农财政资金项目数据库。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监督、管理咨询等社会职能和专业优势,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前期论证制度,对项目实施地自然环境、农户需求、资金承受程度等多项指标进行充分考察,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从项目规划、申报、招标、施工、验收到资金使用全程,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全程跟踪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并将审计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项目公开透明,让“人情项目”“套补贴项目”“腐败项目”无处遁形。
(二)强化涉农财政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机制。树立绩效观念,建立刚性的专业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制度。把资金分配、投资结构、使用时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作为考核内容。根据地方客观实际,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建立问责制度,对存在损失浪费、套取骗取财政涉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
(三)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目前财政、审计、监察、人大、中介机构等整体监督合力还远没有发挥出来。在政府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监督力量,在涉农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担当监督重任。通过日常监管,发现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促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高支农资金监督效果。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涉农项目的资金拨付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避免因滞留财政资金拖延项目实施。二是要规范涉农项目的会计核算。对涉农资金必须坚持“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虚假列支涉农资金等违规行为,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