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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的水果费、慰问金、销售提成等都统统查出来了,感觉每一个细胞都在被监控!

税来税往 /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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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税三期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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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要纠结会计证是否取消,没有意义!如果已经是个会计老司机抓紧把税法学扎实,一可以保住饭碗,二可以防范自己的风险,不做税务的法盲!

    会计证取消了官方行政许可,让多少财务人伤心的哭了。但是每当报税的时候,老板让少交点税,心里就很苦恼,很害怕。

    尤其是最近几年税务的执法力度越来越严格,之前的时候只要不怎么买增值税发票骗税、偷税等,现在上线金税三期、国地税联查,感觉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被监控!

    看看这个新三板企业的苦累史吧!屏住呼吸,感觉像是在教税法课!

    案情播报

    看点一、

    营业税: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月其他业务收入不满3万元免征营业税多抵39元。

    城建税:主要是已缴增值税未申报缴纳城建税411.27元。

    教育费附加:主要是已缴增值税未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175.44元。地方教育附加:主要是已缴增值税未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17.02元,小计742.73元。

    提示:

    1、这次属于地税局的单独稽查行动,仅仅对企业的营业税做个了断,仅仅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附带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小税种进行了大清查,但是足以看出来稽查非常细微!

    2、营改增的企业一个下马威。

    不是说企业营改增了,地方税务局就没有抓手了!仍然要对2016年5月1日之前的营业税进行清查,如果之前账务和税务处理有问题的企业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看点二、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主要是种子仓库、晒场用房用地政策理解差异导致少缴40674.54元。根据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一条解释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的规定,第六条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提示: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小税种不要轻视,有时候被查着还不轻!

    2、种子仓库、晒场用房用地政策理解差异。不是理解差异,本身就是用错了税法。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很明显,这家公司的仓库等不是直接用于种植!

    3、看到这样的例子,试想一下,董事会成员怎么看待公司的财务人员的税务水平?大家说,会被老板挨训吗?

    看点三、

    印花税:2016年3月11日审计调整2015年度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导致少缴1620.42元。

    提示:

    什么也不说了,厉害了我的税务局。这么细致的问题都被查出了,这么查,还有什么税敢不交啊。

    看点四:

    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27日发家属慰问金及水果费未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对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416.09元,占应代扣代缴税款4571923.78元的0.03%。

    提示:

    1、估计公司的工资表和管理费用明细账给查了个底朝天,连过年发放的慰问金都一一清查出来了!

    2、最近多起个税案例都在重点谈到了,管理费用现在已经成了税务局必查科目,以后做帐的时候一定看好了,别稀里糊涂就往里面记,税务来了,一下子就抓住把柄!

    看点五:

    企业所得税:2014年12月计提销售兑现款617437.12元,2015年5月31日所得税汇算前未支付,2015年12月做冲账处理。2014年应调增应纳所得税额617437.12元,因此应补缴所得税5223.89元。

    提示:

    1、关于计提工资,第二年5月31号之前必须进行发放,否则要进行纳税调增。这个案例算是给了大家一个最实务的答复。

    看点六:

    企业收取房屋租赁收入,使用收据23份,涉及金额599886元,支付地租费用11680元,取得收据一份,属于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情形。

    提示:

    1、收据也被查出来了,怎么查出来的呢?有两个可能性:一个是企业是新三板企业很可能企业把收到的房屋租金挂账在了预收账款里面,检查往来科目的时候发现了。还一种可能是税务检查了企业的收据凭证,识破了企业没有纳税的违法事实!

    2、看企业整改说明:对于企业所使用收据收取租金的情形,企业已将该租赁收入按会计要求进行了收入处理,并按规定申报缴纳了所涉税费。很明显企业是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的,税务对这一条竟然没有罚款,只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了1200元。

    ps:

    1、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人员熟练使用大数据分析之后,发现企业的涉税风险突然大了很多,之前是不买发票的话,还可以苟且!

    2、新三板是个坑吗?很多的新三板企业挂牌了,但是大家都懂得,新三板企业的质量!但是企业挂牌之前的补税、挂牌之后税务局严管,这些企业活的累不?

    3、上面的案例都是这家企业的会计所经手的,不要纠结会计证是否取消,没有意义!如果已经是个会计老司机抓紧把税法学扎实,一可以保住饭碗,二可以防范自己的风险,不做税务的法盲!

    4、看完了案例什么想法,请下面留言,这样的你的财税知识才会扎实!

    作者
    • 税来税往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财税实战派专家。目前担任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曾在大型税务师事务所所担任高级经理。 对企业的财税管理具有实战经验,擅长税务筹划、规避企业税收风险等企业疑难问题的的解决。 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务,注重实效,喜欢与财税人交流棘手财税问题的解决思路,获得各地学员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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