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世惑众的孙公司合并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会计准则好像只有子公司的提法,所谓的“孙公子”甚至“重孙公司”,只是国人形象的叫法。如果孙公司存在少数股东,那应该怎么合并才能准确体现少数股东权益(损益)呢?
1、先合并子公司和孙公司,然后再合并母公司和子孙公司的合并报表。
2、也可以在最高层面一次性合并(对孙公司的投资比例是对子公司的比例乘以对孙公司的比例即可)。
这两种方法下,结果应该是一样的,有个小差异是在少数股东权益/损益的分类上。
来个小例: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是80%、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持股比例是70%。
1、第一种方法:对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损益)是孙子公司净资产的30%、而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损益)是子公司净资产的20%+孙子公司的14%(70%*20%)。
2、第二种方法:对孙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比例是44%(1-80%*70%),而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比例是子公司的20%。
结果好像是一样的,只是看孙公司的14%是算在爸爸身上还是爷爷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