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不是相像的那么简单!
【前言】 公司上市,市值翻N倍,大小股东赚得盆盈钵满,这是很多人羡慕嫉妒恨的事情,但是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却是越来越严,绝非想像的那么简单。本期大鹏说说上市公司监管那些事。
这几天有两件大事传得沸沸扬扬。
第一件事是康美药业一审被判结果公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对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一审宣判,相关被告被判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高达24.59亿元,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亦是迄今为止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第二件事是备受关注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于11月15日在北京开市交易,这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的第三个交易所,服务对象主要是“更早、更小、更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前拟上市的主要是原新三板的精选层企业。
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件,其实反映了同一内容,即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康美药业一审宣判结果表明了证监会鲜明的态度“让康美药业案幕后实际操纵上市公司的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惩首恶’的目标”。相对于以往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仅对主要高管分别处以数十万元的“挠痒痒”式惩罚不同,此次“集体诉讼”判罚的金额之大,人员之多实属罕见,不仅公司的“董、监、高”三类高管被罚承担巨额数字的赔偿,附带着的五位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高校教授亦无一幸免,同样面临分别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的处罚。由此可见,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已出“重拳”,借助新《证券法》推动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通过“集体诉讼”,让造假的上市公司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真正实现上市公司“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目标。
北交所准备开市,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已在新三板挂牌的精选层企业来说,无异于是一个重大的好消息。以往受企业成立年限短、企业营收规模小等诸多因素限制,许多优秀的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很难进一步做大做强。在北交所上市,则为那些资质好有活力但缺资金的中小企业有效地解决了资金难题,真正实现李克强总理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有利于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同时有利于提升大众的创业热情,引导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北交所是证监会专门为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小企业打造的融资平台,同样面临严格的监管,是一种类似于“宽进严管”的监管模式。
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超大公司,只要上市,就必须合法合规经营,必须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披露相关信息,一旦造假,则必将付出惨烈的代价。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资本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监管力度也会越来越大,那些企图借公司上市“捞一票”的投机者的梦想将会落空,那些企图靠财务造假来掩盖经营真相的公司将为其错误的行为巨额“买单”。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不是想像的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