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前沿|按IASB意见,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做起来更有幸福感了
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会计老师,说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简单,哎呀,我只能叹息。
一、目前同一控制下两大麻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是缠人小妖精,第一,它是以集团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被合并方账面价值纳入合并的。
甲公司2012年通过非同一控制并购B公司,并购后B公司按照其个别报表数据继续核算,不会调整账面价值;但是甲公司合并报表中是以购买时公允价值为基础折旧、摊销、减值而持续计算,这就是所谓“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账面价值”,非公允非账面,是非同一控制时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下来的账面价值。
假设2020年12月31日A公司合并B公司,A公司合并报表纳入合并的是啥口径,就是甲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角度算出来那个“非公允非账面”的东西,也就是说,A公司得作为甲公司的“替补”,继续将B公司资产负债按照12年非同一控制时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
有些老师说非同一控制下就是照搬B公司账面价值,这样干,准则“喊冤”!
同一控制下另外一个麻烦,就是重述被合并方的合并前信息,本来是2020年A合并B,但是准则要求视同A与B是从2012年开始就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所以要求对A公司合并前的合并报表进行重述,天啦撸,发生新业务居然对历史进行修订,“视同”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着实让很多朋友“三观尽毁”。
别小看这两个麻烦,实务中一些集团,几十个上百个子公司,二级三级子公司,这都不要紧,混蛋的是管理层经常调整内部结构,一个子公司,一会儿从三级升二级,一个子公司,一会儿从集团这个地方挪到那个地方,让合并工作增加不少麻烦。
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为什么这么做呢,可以参照阅读《CPA长投: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体现什么会计思想》
二、IASB就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讨论稿)主要意见是什么?
11月3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下简称理事会)发布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Business binations under mon ntrol)(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主要意见是: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用购买法,就是说和非同一控制下处理原则相同;
2.全资子公司的合并用账面价值法,就是说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全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这种情况在实务中应该很少了。
3.即便采用成本法合并,合并方的合并财务报表只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后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无需重述被合并方的合并前信息。
怎么样,这个方案是不是把目前同一控制下两大障碍都给扳开了?当然,这只是意见讨论稿,不等于准则正式纳入修订,总之,值得期待。那为什么国际会计准则会持有这样的观点呢,大家可以阅读关联文章《视角丨现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规则会导致计量基础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