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必读|解决会计电子凭证打印报销的困惑[导图]

徐英明 / 2020-04-07
文字 正常
  • 标签:
  • 会计凭证
  • 电子凭证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20年3月23日,财政部联合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通知》首次明确了会计电子凭证打印件使用的要求。但是,如何落实这一要求,确实让会计人员很苦恼了,下面就抛出二个小妙招,欢迎大家一起来探讨。

    财会〔2020〕6 号导图

     

    结合导图,对于具备直接使用电子件进行处理已经十分明确,在此不做讨论。关键是对于使用打印件进行报销入账的要求,在《通知》没有发布前,现行很多单位的电子会计凭证来自于银行的电子回单、一些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一般做法就是将这些电子凭证打印后进行报销入账。按照《通知》要求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如何实现这个要求?

    1 独立存储

    企业把下载的电子会计凭证放到企业共享服务器的指定共享文件夹中,按年按月按照对应的会计处理凭证号进行编号存储。每年底可以刻录一次光盘进行归档存储。该方式适应于电子会计凭证业务量不是很大的企业,优点是投入成本不高,实现比较容易。为了省事,企业可以直接租用云服务,进行存储。老徐相信很快就会有云商家推出专门的电子会计凭证存储服务。更有可能专业的商家还会推出专门的企业电子会计凭证存储服务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所以,企业无须担心,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2 协同存储

    协同存储方式,是指企业利用流程审批系统在提交报销业务时候,一并在附件中提交电子会计凭证作为附件。这样就可以实现电子会计凭证与业务数据的协同存储,也便于对电子会计凭证的查询、归档等管理。企业借助现有系统进行应用,无需投入。缺点是没有上线这样系统的单位就要花大把的银子进行投入,此外对于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财务人员就得自己进行处理了。

     

    红头文件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

    作者
    • 徐英明 高级会计师,高级融资租赁管理师,多年来从事企业财务信息化方面的研究,先后在会计流程再造、集团全面预算、标准成本、集团化财务建设等方面拥有独特见解,对制造业ERP实施拥有丰富实战经验。先后在《中国会计电算化》、《中国总会计师》、《会计之友》和《中国会计报》等期刊和报纸上发表实用性强的文章近30篇。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