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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缴]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理解误区

东方税语 /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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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算清缴
  • 加速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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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定,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误区一:税收政策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

    首先,设备、器具须是动产的固定资产,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不适用上述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

    其次,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依据不同的政策规定,会计上的固定资产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等文件处理,而税务上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文件处理;

    最后,会计上的折旧方法与税法上规定的折旧方法存在不同点,会计上不存在将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的方法。

    会计处理:可以采取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

    税务处理:可以采取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缩短折旧年限法、一次性扣除法等方法。

    误区二:单价价值500万含增值税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是不含增值税价格,还是含增值税价格?

    不能简单的理解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具体看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其取的扣税凭证符合规定且该一般人按规定进行了勾选认证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不含增值税的;如果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或取得了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或符合规定该纳税人主动放弃抵扣的,则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含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含增值税的。再或者纳税人购进免税的固定资产,则该固定资产就是取得的发票票面价格。

    举例如下:

    【例1】A一般纳税人企业,2019年11月购进机器设备,不需要安装直接使用(不考虑其他类似运输费、印花税、装卸费等),单价500万元,增值税65万元,价税合计5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勾选认证抵扣,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500万元。

    【例2】B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9年11月购进机器设备,不需要按装直接使用(不考虑其他类似运输费、印花税、装卸费等),单价500万元,增值税65万元,价税合计5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565万元。

    结论:例1A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500万元,可以按照财税〔2018〕54号文适用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而例2B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565万元,不能适用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

    误区三: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全部适用500万一次性扣除政策

    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适用500万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固定资产,即纳税人企业“可以不选择适用、可以部分选择适用、可以全部选择适用”。

    作者
    • 东方税语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就职于跨国企业多年、大型国企业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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