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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扣除率为10%的3种增值税抵扣凭证

李冼 /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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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
  • 扣除率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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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根据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政策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部分,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

    编者按: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正式实施2019年增值税改革,明确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将扣除率为10%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关事宜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19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正式实施2019年增值税改革,明确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政策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实务理解

    (一)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

    自2019年4月1日起,10%扣除率仅限于纳税人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所购进的农产品。

    除此之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均为9%。

    (二)10%扣除率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关于10%扣除率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虽然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未做明确规定,但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关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政策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以下简称财税2017年第37号)文件相关政策的延续。

    根据财税2017年第37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难看出,可以享受农产品加计1%扣除政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有以下三种:

    1.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进口农产品的,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因此,自2019年4月1日起,10%扣除率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也包括以上三种类型。

    (三)加计抵扣时点

    根据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政策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部分,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案例:吉祥食品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火腿肠等货物,2019年4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并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5月份领用时,确定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则在2019年6月份纳税申报时再加计扣除1%进项税额。

    今日看点

    1.自2019年4月1日起,10%扣除率仅限于纳税人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所购进的农产品,除此之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均为9%。

    2.可以享受农产品加计1%扣除政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三种类型。

    3.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部分,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

    4.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思考:吉祥食品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并从如意商贸公司取得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缴纳增值税?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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