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四种自杀式的会计核算模式(二)

林久时 / 2018-12-04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建筑业财税
  • 挂靠
  • 会计技术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公司不体现收入、成本,收到工程款计入“应付账款-挂靠项目”,挂靠项目同时确认了此笔收入,借记“应收账款-公司”,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

    2018年11月22日我写了建筑企业挂靠工程四种自杀式会计核算的第一种。自杀操作模式1是很多建筑企业通常的操作方法,沿用自杀式1的案例,有些建筑企业又发明了一些处理挂靠管理费的做法。采用公司和项目两级核算制,真账在项目做,公司做的就是“假账”。公司不体现收入、成本,收到工程款计入“应付账款-挂靠项目”,挂靠项目同时确认了此笔收入,借记“应收账款-公司”,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项目帐表面看着很正规,但是项目是非法人单位,对外应该以法人公司为准,公司居然没有核算此项目的收入和成本。

    请看自杀模式2:

    公司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挂靠项目

    给项目拨付时:

    借:应付账款—挂靠项目

      贷:银行存款

    代缴税:

    借:应付账款—挂靠项目

      贷:银行存款

    公司保存发票记账联、纳税凭证等相关原始凭证,同时将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给挂靠项目部记账,同时收取项目部的收款收据。

    挂靠项目部收到工程款发票复印件时

    借:应收账款—某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挂靠项目同时计提税金附加:

    借:税金及其附加

      贷:应交税费-各明细

    挂靠项目收到公司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工程

    公司代缴税款时,挂靠项目以复印件入账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收账款

    对于管理费的核算较为复杂的情况是收缴不及时的时候。为了准确核算,及时收取,采用计提管理费的办法。

    挂靠项目部按当期收入计提上交管费,收入*X%

    借:管理费用—上级管理费

      贷:其他应付款—管理费

    挂靠项目自己缴纳或公司代扣管理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工程)

    公司账务处理:

    按项目部报收入计提管理费。收入*X%

    借:其他应收款—××工程管理费

      贷:其他应付款—计提管理费

    收到项目部缴纳的管理费(代扣管理费)

    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xx项目部)

      贷:其他应收款—××工程管理费

    这种模式是采用两级核算掩盖挂靠,偷换利润和“挂靠管理费”的概念。一般公司与项目之间内部核算都通过“内部往来”来进行,从未见过如此核算。

    作者
    • 林久时 林久时(林铁蛋),微信公众号“铁蛋税客”创始人、建筑业财税培训实战派讲师。曾在大型建筑央企担任财务处长,具备工程项目一线成本管理、公司总部财税管理全流程经验。现专职从事财税咨询与培训服务工作,专注建筑领域财税问题研究,对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解决、税务稽查风险控制、财税视角的成本管理等实务内容有独到见解,著有《建筑企业财税处理与合同涉税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全生命周期财税处理与风险防范(案例版)》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