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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是一部捉妖指南

藺龙文 / 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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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入准则
  •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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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捉妖的人变成妖,谁来捉妖?

    捉妖记第一回:

    案例:绿豆公司是一家国企,王八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绿豆公司销售绿豆给王八公司,作价500万元。同时王八公司销售王八给绿豆公司,作价100万元,王八公司向绿豆公司补价400万元。

    假设两笔交易在同一时间进行,绿豆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王八       100万元

      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元

    王八看绿豆,对了眼,王八说,我们公司需要扩大账面收入和当期利润,绿豆说,我们公司也需要扩大收入和当期利润。于是王八与绿豆商量,我们两家销售的产品作价都提高200万元吧,于是乎,修改交易合同

    绿豆公司销售绿豆给王八公司,作价500+200=700万元。同时王八公司销售王八给绿豆公司,作价100+200=300万元,王八公司向绿豆公司补价400万元。

    于是,绿豆公司的分录变样了:

    借:王八       300万元

      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万元

    这样修改合同,两家公司实际利益均不会受损,但是两家的当期收入和利润就凭空增加200万元。

    这样行吗?

    会计准则14号《收入》里面有几句话:

    1、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大白话:企业向客户支付的价款是属于向客户采购商品的,按照正常采购处理】

    2、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应当冲减交易价格。【大白话:绿豆公司购进王八的公允价值是100万,你们偏偏作为300万,那么应付客户金额300万超过100万的部分,冲减你自己产品销售收入。】这句话就是一个捉妖指南,如果两家公司以物易物,同时虚增交易价格,要将收入确认降低到合理金额。

    3、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白话:如果绿豆公司想规避上述第二句话这个照妖镜,你说你购进的王八公允价值不知道,那好吧,你全额将应付客户的王八金额冲减你的销售收入,这是一个惩罚性规定了】。

    有人说,如果绿豆公司的绿豆卖不出去,王八公司的王八卖不出去,本来当期就不能形成收入,如果王八公司与绿豆公司以公允价格进行以物易物,两家公司都增加收入,并且规避上述第二条捉妖指南,那怎么办?

    这个嘛,收入准则还有这么一句话:“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这样就直接否定,不能确认收入,这一条对妖怪的杀伤力也很大。

     

    捉妖记第二回:

    案例:一家叫倒霉公司的国企,生意不好,创收无能,可账上有钱。国资委年终考核,将面临收入指标与利润指标都不达标的囧况。

    倒霉公司发现一家煤厂供货给一家钢铁厂,可是煤厂不愿意赊账,而钢铁厂没有钱付现款。倒霉公司就与两家企业协商:由倒霉公司先垫付资金支付给煤厂,三个月后钢铁厂再以固定百分比加价后付款给倒霉公司,另外两家企业一听,欣然同意。

    但是倒霉公司提出,以倒霉公司购进煤炭卖给钢铁厂的名义进行,钢铁厂需要煤炭将订货计划发给煤厂,煤厂直接将煤炭运送给钢铁厂,质量责任由煤厂负责,数量验收由煤厂和钢铁厂过磅确认,只是发票由煤厂开给倒霉公司,倒霉公司再将发票开给钢铁厂。另外两家企业也欣然同意。

    倒霉公司的意图是能在账面确认收入,实现销售利润。

    问题:倒霉公司干经营不行,做市场不行,干些“第三者插足”的“捣煤”事情很厉害,这算收入吗?

    答:如果算收入,就是市场上的妖怪也实现了收入。所以不算收入。

    那么收入准则怎么捉妖呢?收入准则要求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按照应收总额确认收入,上述交易中,倒霉公司在账面确认销售前,事实上没有取得商品控制权,因为上述交易是煤厂直接根据钢铁厂需求发货,资产的控制权自始至终没有进入倒霉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倒霉公司支付货款,相当于借款给钢铁厂,钢铁厂3个月后支付货款给倒霉公司,就是收本收息,因此,倒霉公司不能确认“捣煤”收入,只能确认利息收入

     

    捉妖后记:

    利用好会计准则这个捉妖指南,现实中的王八公司、绿豆公司、倒霉公司这些玩法也是容易发现的,关键问题是,捉妖的人变成妖,谁来捉妖?

    蔺龙文

    作者
    • 藺龙文 CPA培训讲师,为贵阳市南明区国税局、贵阳市国资委、兴义市国税局等多家单位授课,多家大型企业财务顾问,曾任职万达客车,老干妈等知名企业,一年之内通过会计师3科,税务师5科,注会6科考试。文章以通俗易懂,启发思维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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