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疫苗事件中 独董、审计机构、券商、评估机构有责任么?
刚过去的这个周末,长生生物在全国人民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中有相当的报道是在关注长生生物的销售费用过高的问题。长春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疫苗销售营业收入15.39亿元,销售费用为5.83亿元(上年为2.31亿元),销售人员仅25人,人均销售费用2331.85万元。4.42亿元为“推广服务费”。对于销售费用暴增,年报的解释为“主要系营销模式受疫苗流通条例影响推广费、市场服务费、会议费和运输费增加所致”。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家药监局负责人22日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现已查明:
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人说,该企业是一年内被第二次发现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去年10月,原食药监总局抽样检验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该产品目前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原国家卫计委会同原食药监总局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部署。
长春长生是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生生物/002680)全资子公司。
长生生物原为黄海机械,2015年资产重组后在2016年3月11日改名为长生生物。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6月27日,就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按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亿多,增值率为 417.77%。
2016年2月3日开始,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为高俊芳一人担任。
2015、2016、2017年3年的年度报告均有“公司负责人高俊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崔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016年1月29日至今,独立董事均为马东光、沈义、徐泓三人。在其述职报告中均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2015、2016、2017年三年的年度报告均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7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2017年报为杨志、肖丽娟;2015和2016年报均为杨志、王雷。致同也是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作为内部控制的审计师,致同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长生生物“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15年,因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长生生物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从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和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都是认可其内控: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不过昨日有阅读数万次的《独立董事成摆设,审计师致同不介意,疫苗造假的长生生物实际控制人身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三职长达2年半!》一文该文对长生生物的内控等提出了质疑。
在22日深夜,中国政府网对疫苗事件有如下最新的国家领导人批示,这是继16日对疫苗事件批示后的再次批示:
长生生物自身的问题,已有药监部门初步发布权威结果,也已立案调查。长生生物相关中介机构和独立董事有没有责任问题,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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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参考资料: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介绍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责令停产、立案调查,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李克强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