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业务到底缴税还是不缴税?
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全面营改增之后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主要基于新三板公司的尴尬地位。证监会给予的定位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而国务院还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各地省市税务机关对其是否征税有着不同的理解,目前新三板公司已超万家,建议新三板公司转让股权时一定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征税与否,避免涉税风险。但最希望的还是国家层面尽快明确征税事宜,避免给税务机关征税及纳税人纳税带来涉税风险。
明确征税地区
【江西国税】十八、新三板的企业转让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因此,转让新三板企业股权,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的概念来看,有价证券包括了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其中,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二者均以“股票转让”定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的转让形式,并且对相关股票转让行为进行规范。
综上,“新三板”的股票交易行为属于股票交易形式的一种,属于转让有价证券的行为,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核算转让“新三板”股票销售额时,以取得股票(股份)时的交易价格确认买入价。
同时,根据36号文附件三有关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蒲江地税】新三板的企业转让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2017.10.31)
答:《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因此,转让新三板企业股权,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计算缴纳增值税。
明确不征税地区
【厦门国税】转让新三板的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新三板市场属于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平台,目前交易形式有协议转让和做市交易,两者在流动性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总局进一步明确前,视为股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