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七大减税礼包,优惠利好谁家?

梁晶晶 / 2018-05-09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重磅优惠,不得不看

    虽然知道今年推出减税措施,但减税措施如此密集,税改步伐如此迅猛,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期。昨日又传喜讯,国家新推出了7项减税措施,来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我们具体来看一下这些优惠的大礼包都有哪些?

    优惠一: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优惠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简评:能够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企业是原先就享受优惠的十大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这些企业设备单价扣除上限从100万元直接提高的500万元。这个优惠力度堪称豪迈。

    优惠二: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优惠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简评:享受优惠的企业当然还需要满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的其他条件:从事国家非禁止和限制行业;人数工业不超过100人,其他行业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工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行业不超过1000万元。然后就是我们的新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享受减半征收优惠的所得额限额,从2008年10万元,到2018年100万元。十年间涨了10倍,即使扣除物价上升的因素,这个优惠力度也相当可观。

    优惠三: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从2018年1月1日执行。 

    简评:原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如今取消限制,显示出我国更加开放的姿态。当然委托境外搞研发的企业相对全国来说应该比例不大,这个优惠措施更针对了一些比较高端的企业。 

    优惠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从2018年1月1日执行。 

    简评:这应该是惠及相当多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企业亏损的比例是相当高的,亏损结转从5年延长到10年,能崔氏企业以更长远的目光规划企业的发展。

    优惠五: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从2018年1月1日执行。

    简评:这个举措应该是惠及到所有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提高,国家明确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毕竟人才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因素。

    优惠六: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简评:资本公积减半针对的是新投入的资金,老的资金就不要考虑了。其他账簿免征,对已成立的企业来说,那就是从明年开始才能享受。虽然这部分金额不大,但想想自己抢红包挣一两块都高兴,这等于国家给每个企业发了一个最少几十块的红包,就不要嫌少了。 

    优惠七: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简评:试验成功的政策,推广到全国。鼓励创业,鼓励风险投资

    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梁晶晶

    作者
    • 梁晶晶 注册税务师,研究税法二十年
      微信公众号:晶晶亮的税月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