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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的会计处理系列研究(二)

肖太寿 /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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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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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在招标文件中可能会明确此项费用由政府方承担,也有部分招标文件中约定由项目公司承担。由由部分招标文件约定:项目土地征地拆迁和安置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

    PPP(融资模式)项目全流程中成本、收入如何核算的问题困扰很多从事涉及PPP的企业,肖太寿财税工作室就项目公司设立的会计处理:组建期间的筹办费用和前期费用的核算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如下。

    1、项目公司筹建期间的筹办费用的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件《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文件)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部分的规定,对于项目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在“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核算。因此,项目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款费用

    (1)前期费用的范围

    项目公司前期费用时指项目前期工作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规划、环评、可行性研究、设计、征地拆迁、检测检验、三通一平等前期支出,以及招标成本、应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咨询费用和采购代理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可能会明确此项费用由政府方承担,也有部分招标文件中约定由项目公司承担。由由部分招标文件约定:项目土地征地拆迁和安置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

    (2)会计核算

    项目公司发生的前期费用,应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性资产。具体而言如下:

    第一,如果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项目营运期限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的向政府授予方(政府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运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情况下,则前期费用确认为金融资产,在“长期应收款”核算。

    第二,如果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在项目运营期限内有权利获取服务的对象收费,但收费不确定,项目公提供建筑服务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案例分析3:某PPP项目的项目公司前期费用的核算

    1、案情介绍

    甲公司准备中标“某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约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甲公司代项目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06万元。项目公司成立后,代理服务费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万元。请问项目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甲公司和项目公司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1)甲公司代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PPP项目公司106

    贷:银行存款106

    (2)项目公司取得代理服务费发票,并向甲公司开具代付费用收款收据时的账务处理

    第一,如果该项目在运营期限内取得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则通过金融资产核算。

    借:长期应收款——项目成本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106

    第二,如果该项目在运营期限内取得对未来运营服务的收费权,则通过无形资产核算

    借: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收费权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106

    肖太寿

    作者
    • 肖太寿 经济学博士,合同控税理论提出者
      微信公众号:xts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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