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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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自开要求的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除转让不动产以外的其它业务,包括兼营行为(如销售货物或其他应税行为),均自行开具专票,税务机关不再代开。
1、问: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试点范围包括哪些行业?
答: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三大行业(以下简称“三大行业”)。
2、问: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的依据来源于哪些文件?
答:主要有三个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问:符合自开要求的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自开专票,也可以选择申请代开?
答:否。除销售(转让)不动产必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票以外,其它业务(包括出租不动产)只能自行开具专票,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问:符合自开要求的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除转让不动产以外的其它业务都要自开专票?
答:对。符合自开要求的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除转让不动产以外的其它业务,包括兼营行为(如销售货物或其他应税行为),均自行开具专票,税务机关不再代开。
5、问:是否所有的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专票?
答:否。只有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三大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才能自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专票;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未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不能自行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