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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取消会计法修改有望在11月4日水落石出

/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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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议程很多,其中就包括财务人员特别关注的: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船舶吨税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2017年9月12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有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这里的资格目录仍然包含了会计从业资格,这就引起了诸多会计人员的困惑。事实上,当前出台的资格目录还是尊重现行会计法的,会计从业资格目前已进入修法程序,有关部门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会计法修改决定的草案,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修改会计法完成后,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会被取消,到那个时候,过i啊会再次依法调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17年10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委员长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0月30日至11月4日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议程很多,其中就包括财务人员特别关注的: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船舶吨税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如果不出意外,这次会计法修改肯定会涉及现行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这里的每一款都会修改。目前还不知道本次会议是否会取消会计人员强制性会计教育。我个人估计不会取消,按照财政部的意思不仅不会取消,还会强化。我个人还是建议财政部三思而行,连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起取消强制性继续教育,维护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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