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有解决之策? 各地代表性的逾期未认证专用发票的处理

郝龙航 / 2017-05-31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红字专用发票
  • 发票相关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逾期未认证专用发票可不可以退回开红字?各地国税文件整理汇编

    通常理解,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没有认证的,在认证期内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为这个时间系统中才有信息显示,不然超过了180天(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180日已调整为360日),除了依照特别原因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重新得到认证确认外,47号公告之前没有办法补救的,其结果是认证不了,也开具不了红字换开,只能当作一般的发票计入成本费用了。

    但是现在却有新的意见供大家参照,到底是按规定超期重新得到认证为解决之路申请,还是按红字开具再取得兰字为突破之策,值得我们的的征管部门明确,或者堵漏!

    逾期未认证专用发票

    郝龙航

    作者
    • 郝龙航 笨鸟先飞,勇于分享,共同进步受益。
      微信公众号:hlhtax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