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明确社保费等非税收入由地税征收!社保和个税地税统一管,还敢偷税!

税来税往 / 2017-05-13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地税
  • 社保费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之前社保归社保局征收,个税归地税局征收,毕竟这是跨部门的协调工作,企业申报个税的时候,五险一金作为税务的扣除额,地税局是无法取得实际支付依据的,所以地税在个税征收上也是有信息不对称的盲区的!

    社保改为地税征收箭在弦上

    央视新闻5月9日报道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到: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杨志强多次主持研究“深改”相关文件起草工作,特别是对明确社保费等非税收入由地税征收,实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等方面,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实现了改革的重大突破。

    这一新闻一出,引起全国人的讨论热议。大家都在讨论:地税开始征收社保费了,宣示一个偷漏税和社保的时代告别!

    为什么企业害怕税务征收?

    1、税务的征收能力强大!

    大家觉得税务对企业的威慑力大还是社保局?

    估计大家都是异口同声的回答:肯定是税务啊!

    因为税务局本身就是给国家组织收入的部门,包括税务的征管系统、风险识别等都已经非常完备。而且在几十年的征管中,老百姓对税务征收税费认可了!

    2、企业的社保规范性太差了!

    目前严格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按照实际工资进行社保申报五险一金的企业可以说凤毛麟角。

    甚至很多企业连员工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不给上,你说这种企业能不害怕吗?

    3、社保和个税挂钩的话,再无偷税活路!

    之前社保归社保局征收,个税归地税局征收,毕竟这是跨部门的协调工作,企业申报个税的时候,五险一金作为税务的扣除额,地税局是无法取得实际支付依据的,所以地税在个税征收上也是有信息不对称的盲区的!

    地税局统一征收个税和社保,就可以破这个局了,企业的你的社保扣除数是税务来把控的,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局一查就很清楚,想偷漏个税,没有任何路子了!

    怎么办?

    1、地税征收社保是国家决策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没得说,这个文件是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所以说社保移交地税征收,今年估计都会展开!

    2、剩下的10个地区的社保费马上转交地税征收了!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保费将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目前已经有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宁波大连厦门市等22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其实,31个省份加上5个计划单列市,我国共有36个省级地税机关。由于上海西藏没有设立地税局,全国共有34个正厅级地税局。除去上述22个已经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的地方,目前全国还有北京天津山东四川广西江西山西贵州新疆吉林深圳青岛等10多个地方的社保费依然是由当地的社保部门征收。

    既然北京地税局都开始征收的准备工作了,剩下的这10个地方社保移交税务马上就会实施!

    3、地税征收是不是非常严格?

    由于《社会保险法》中地税机关只有征收权而不具备处罚权,对少缴、欠缴、拒交社保费的企业无权处以罚款,只能加收滞纳金,强制执行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社保费的征收强制力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即使地税征收社保之后,也不会像征税那样严格短期来看,因为征税是有税收征管法要求的。

    但是这不妨碍地税强大的征税能力的,地税征税绝对有一套,大家不要低估和挑战税务的征管能力。

    4、金税三期后社保个税的风险变大了!

    营改增,地税失去了发票这一强力抓手,现在也必须面临转型,必须对地税所征管的个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强力管控,严查堵漏是必然。

    金税三期之后,税务上线大数据接口对接国地税、社保、工商、交易所等,再加上地税接管社保征收,企业的个税筹划空间堵死了。很多行业可能面临洗牌如建筑行业实行分包管理方式,在项目进行时聘用大量流动人员,不计入正式员工人数,不缴纳社保,致使这部分企业社保缴纳人数偏低,与实际工作人数严重不符。但是每个月个税申报的时候,按照税率较低的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进行个税申报,造成少交个税的情况,可能面临着地税局的征管打击!

    税来税往

    作者
    • 税来税往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财税实战派专家。目前担任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曾在大型税务师事务所所担任高级经理。 对企业的财税管理具有实战经验,擅长税务筹划、规避企业税收风险等企业疑难问题的的解决。 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务,注重实效,喜欢与财税人交流棘手财税问题的解决思路,获得各地学员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