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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大坑:纳税人转让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李冼 /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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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三板
  • 转让股权
  • 金融商品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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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作为新三板挂牌的南方吉祥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每日一税有限公司转让其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编者按:在实务中,新三板挂牌企业越来越多,纳税人转让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笔者试分析如下,若有不当之处,请阅读本文的老师斧正。

    案例概况

    南方吉祥科技有限公司是2016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的股份公司,每日一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票500万股。问每日一税有限公司减持 南方吉祥科技有限公司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实务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因此,纳税人出售股票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根据以上分析,每日一税有限公司减持南方吉祥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似乎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可是,南方吉祥科技有限公司是新三板挂牌企业,与在主板和创业板挂牌企业不同,转让其股票不属于财税〔2016〕36号规定的金融商品转让的应税范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9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以上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那么其股权转让就不属于现行税收政策所说的应税范围。换言之,新三板的转让股权尚未确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之内。而除此之外的股票,则属于金融商品,属于应税范围。另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是免税的待遇,免征增值税。

    因此,作为新三板挂牌的南方吉祥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每日一税有限公司转让其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亲,你公司转让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缴纳增值税了吗?

    李冼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微信公众号: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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