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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二)

何广涛 / 20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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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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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内容

    「应交增值税」是一级科目「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它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9个明细科目在级次上是平行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科目体系。

    另一方面,「应交增值税」又具备特殊而重要的功能,它是用来反映纳税人已经发生的除转让金融商品和代扣代缴业务之外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具体而言,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依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二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发生纳税义务,依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

    以上论断还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其一,一般纳税人未来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不直接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而是先通过「待转销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等三个明细科目过渡,待未来纳税义务实际发生或抵扣权利得到确认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其二,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应的应纳税额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而是直接通过「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包括计提、扣减、预缴和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业企业需要特别注意。

    其三,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金融商品转让以及代扣代缴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不通过本科目,而是直接通过「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前者核算内容包括金融商品买卖正差形成的应纳税额,同一年度内买卖负差的抵减,以及实际的缴纳;后者核算内容包括代扣业务和代缴业务。详见昨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一)

    其四,除转让金融商品和代扣代缴增值税业务以外,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既用来核算计提数(贷方),也用来核算实际缴纳数(借方),还用来核算预缴数(借方)。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只用来核算应纳税额的计提数,预缴以及实际缴纳的税款不通过本科目核算,预缴税款通过「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实际缴纳税款经过期末结转程序,通过「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核算,是通过设置若干专栏实现的。

    二、「应交增值税」10个专栏

    所谓「专栏」是指明细账的具体栏目,严格而言,它与明细科目不是同一概念,而是多栏式明细账的组成单元。同一账户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设置多个专栏,各专栏的发生额方向可以不同。明细账或明细科目的余额由各专栏共同决定。

    此次《规定》提到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10个专栏,前6个余额在借方,后4个余额在贷方。

    从核算内容上看,除「销项税额抵减」外,其余专栏核算内容都比较明确,此处不再赘述。

    关于「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它是专用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而且允许差额纳税的情形。初步统计,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房地产企业销售430之后的房地产项目

    2、经纪代理

    3、旅游服务

    4、融资租赁及融资性售后回租

    5、中国移动等电信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6、航空运输企业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代收转付的价款

    7、客运场站服务

    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计税,但由于此业务设有专门的核算科目,因此不适用「销项税额抵减」专栏。

    其二,它可以看成是「销项税额」专栏的「备抵」专栏,即「销项税额」仍按全额计提,允许抵减的部分,通过「销项税额抵减」专栏反映,两者相抵,保证了差额计税在会计核算上的实现。

    其三,在确认本专栏时,《规定》明确,贷方对应的科目为成本费用类科目,即「销项税额抵减」所导致的收益,不是增加收入类科目,而是冲减成本费用类科目。

    三、小结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均适用,核算的是纳税人除特定业务以外的现实纳税义务。

    对前者而言,不设置专栏,直接以本科目核算,既核算计提数,也核算缴纳(预缴)数;对后者而言,需要设置10个专栏,本科目只核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预提数,实际缴纳时,需要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预缴税款时,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纳税人未来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核算,有独立的核算体系,下期再讲。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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