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大坑06: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编者按: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既有可以税前扣除的观点,也有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观点。本文暂将两种观点及其依据与各位阅读本文的老师进行沟通,希望大家留言讨论,3天后我将分类整理并重发这部分内容。希望大家积极留言,踊跃讨论,以便你对这个话题有一个准确的把控。
案例概况
北方吉祥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2015年账列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120万元。请问吉祥公司在进行2015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
二、实务分析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有以下两种观点:
观点01: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第一条规定,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以上规定,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观点02: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以上规定,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案例解析
亲们,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你赞成哪种观点呢?请积极留言,踊跃讨论,我将在2016年11月11日根据大家的讨论给出我本人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以帮助大家理清对这个话题深刻认识。
如,赞成观点1。则这样留言:
我赞成观点01。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真诚希望大家就业务讨论业务,答案没有对错,即使是所谓的“错了”,又有什么影响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观点反映的是我们的经验边界和认知边界,即使错了,通过这种交流能认识到错误的根本原因,那也是非常值得的,也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