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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费用类进项的税会处理(一)

何广涛 / 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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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额抵扣
  • 会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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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取得费用类专票如何处理?听何博士跟你聊聊吧!

    在兼有一般计税及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情况下,企业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需要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分别进行税会处理,今天先谈费用类进项。

    一、费用类进项的界定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费用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其表现形式为利润表中的费用性项目,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三大类。

    税法中的费用类进项包括非固定资产类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七种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现代服务、金融服务和生活服务)。

    税会关于费用类进项的界定,内容和口径上基本重合,如企业购买的低值办公用品属于非固定资产类货物,会计上也以管理费用核算,企业发生的贷款利息属于购买贷款服务,会计上也以财务费用核算;但税法的口径略大于会计,如企业购买的原材料属于非固定资产类货物,但会计上通常将原材料作为存货生产成本而不是费用进行核算。

    二、费用类进项的税会处理

    (一)不允许抵扣的费用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27条列举的五种服务,包括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此类费用不管用于何种用途,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

    策略:此类费用对方通常不会开具专用发票,企业根据取得的普通发票,直接将价税合计数计入有关费用科目即可。在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为防止滞留票的产生,建议企业:认证后不予抵扣,或认证后申报抵扣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例1:某企业2016年6月25日在某酒店举办年中工作会,取得该酒店开具的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上分两行注明:会议费金额20000元,税额1200元;餐费金额5000元,税额300元。

    税务处理:企业在认证或勾选此张专票后,填报申报表如下:

    1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0

      贷:银行存款    26500

    借:管理费用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0

    (二)无一般计税项目的费用

    假定纳税人某一期间只有简易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如施工企业所属项目全部为选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则该企业(包括机关本部和项目部)对应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的费用,一律按照上述五种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万万不可待一般计税项目产生以后再进行认证抵扣,进行所谓的“纳税筹划”。

    例2:某施工企业2016年6月只有一个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老项目,2016年6月该施工企业发生的费用,共取得专票3张,其中项目部2张,分别为施工机械修理费2340元,金额2000元,税额340元,钢材款58500元,金额50000元,税额8500元;公司本部1张,为住宿费1060元,金额1000元,税额60元。

    税务处理:企业应按照例1的做法,将3张专票认证后,填表如下:

    2

    项目部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500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840

      贷:内部往来—公司      60840

    借:原材料                           85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840

    月末项目部应将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一并结转至公司本部。

    公司本部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贷:银行存款                                                 1060

    借:管理费用                              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

    总结:以上两种情形,选用的是先认证再抵扣,然后同时再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策略,这种做法工作量比较大,企业也可以认证后,直接不申报抵扣,也就是不填饱报附列资料(二),自然也就不用再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了!当然,最简单的办法,是以上两种情形不要专票,直接以普通发票入账即可。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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