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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福利2:奖励员工全新BMWX1使用权2年不需缴增值税
为纳税人奖励员工的车辆使用权,车辆的所有权并未转移,在2年的使用期内车辆由员工自由使用,既不属于无偿提供服务(含租赁服务),也不属于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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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人数不得超过30%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挂牌企业)员工股权激励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超过30%的部分按(财税〔2005〕35号)等文件的规定,应在行权或解禁时按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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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福利:员工股权激励股权转让不再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和股权奖励等可以实行递延纳税,员工在取得时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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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必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内的新办小微企业3年内免缴残保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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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又缴错税了吗: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只有列举的凭证,才缴纳印花税;不需缴纳印花税。实务中如招聘合同、审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等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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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必看实务:国债利息收入起算时点的确定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时间确认,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或者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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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必出错: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税[2009]57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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