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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同要不要缴印花税

郭琪燕 /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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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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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实施有些时日了,仍然有朋友在问“咨询合同”要不要贴花这类的问题。从印花税暂行条例时代起,印花税就是对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征税,未列明的不征税;在印花税征收项目中,对咨询合同征税的仅有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在民商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

    咨询合同其实不属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列明的有名合同,除了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咨询合同有关的规定演进历程主要是这样的(按时间顺序):

    1.1987年11月1日——1999年9月3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以下简称“《技术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奠定了该法在中国技术合同法体系的基本法地位,技术合同包括了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这四种类型的合同在行业内被并称为“四技合同”(这种分类方法沿用至今)。依据《技术合同法》对技术咨询合同的界定,技术咨询是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2.1996年10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成果转化法》”)。该法是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2015年8月29日修订。

    3.1999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4.2000年2月16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990年7月6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该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四技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该办法规定向主管科技部门申请认定登记。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2001年7月18日,科技部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以下简称“《规则》”),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规则》是根据《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6.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民法典》,《合同法》同时废止。

    《合同法》“4技”合同内容在《民法典》中以章节的形式保留了下来。

     

    哪些课题研究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上位法《技术合同法》《合同法》相继废止,从已发布征求意见稿(2021年初)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认定规则来看,《民法典》框架下的《管理办法》《规则》制定依据均同时引入了《成果转化法》。因此,大家在新《管理办法》《规则》尚未施行之前,遇到以下类别的课题研究时,可按2001版《规则》规定的适用范围将其划分为技术咨询合同:

    ①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②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③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④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⑤特定技术领、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⑥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⑦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⑧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⑨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前款所列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如果这个咨询合同涉及到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税收文件对技术咨询合同是如何界定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文件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以及其他专业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免征增值税)对“技术咨询”活动定义为是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正式施行,咨询合同中也仅对技术咨询合同征收印花税:对于与科技、技术、科技成果相关的咨询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3%)贴花;对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则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郭琪燕雁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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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琪燕 怀赤子之心,修至诚之道;奉知行合一,登彼岸之桥——坚持原创,做一个平凡但不平庸的财税人。 微信公众号:雁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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