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工资薪金”的三种预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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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减除费用直接按6万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二哥是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一名小会计,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公司1-6月给其发放6000元工资,7-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
在原来的减除费用算法下,也就是按照雇佣的月份算减除费用。
那么二哥前6个月会预缴税款,全年看没有税款,需要次年做汇算清缴进行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