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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减按征收增值税!开票和申报却大不同

二哥 /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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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相关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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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 同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明确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7号将政策延续到了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7号将政策延续到了12月31日

    目前减按1%的执行情况具体就是按图片执行。

     目前减按1%的执行情况具体就是按图片执行

     

    你看,政策描述上,减按、减按,感觉描述都是一样的,但是呢,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却大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这里是用的3%做价税分离。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应纳税额=销售额*1%

    这里是直接用1%做了价税分离。

    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按照不同征收率做的价税分离,导致了同样是减按,从开票、申报到账务处理都有差异。

     

    都是减按征收增值税!开票和申报却大不同

     

     二哥税税念

     

    作者
    • 二哥 税务学科班;财税工作从业者;会计师,曾在大型制造业央企工作,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税务代理实务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微信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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