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存在即合理
某人钓鱼触电死亡,家属闹到供电公司,供电公司与其签署了协议,协议约定供电公司并无赔偿责任,但愿意支付人道主义费用10万,这10万能扣除吗?对该问题抽象,就是企业没有法律义务前提下,自愿支付的费用,是否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费用。
回答是可以,所谓息事宁人,否则天天上门吵闹,供电公司又怎能安心经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公司营利法人之性质,意味着企业的一笔真实支出,总是以营利为最终目的,总会有各种各样商业上的理由。即使是公益捐赠,很多时候也是怀揣着商业上目的,提升企业声誉。
然而,经常有人以自己对生产经营决策的判断,质疑成本费用。比如,认为安置小区的化粪池清理费应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开发商不应将此费用进行列支;比如,汽车厂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厂家零售贴息,不应由该企业承担,不能扣除;比如,企业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计算错误多支付的费用不得扣除;比如,企业对外借款,但流动资金余额远远大于借款金额,属于不合理支出;甚至,对外出租办公楼承担的水费、电费、物业费不得扣除。
所以,不要动不动认定不合理、不相关。想一想,存在即合理,企业支出的真实发生本身,已经说明了合理和相关。当然,个人消费、关联交易、权益交易之类不包括在内。对于税务机关的质疑,企业要做的就是解释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