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老板控股的2家关联公司之间往来借款挂着2个亿,有税务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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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因为超出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乙公司没法税前扣除,还需要纳税调增。
2个公司之间往来情况
我老板有2家公司,均是老板个人投资的,由于双方经常借款,目前甲乙两家公司之间账面上“其他应收款”已经挂账高达2亿元了,从来也没有借款合同,也没有利息,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风险?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2亿元
贷:银行存款2亿元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2亿元
先看看企业所得税方面
对于提供资金的甲公司来讲,由于没有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认利息收入,存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务风险。
若是同期贷款利息按照5%核算:
1年借款应确认的利息收入=2亿元*5%=1000万元
应对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000万元,涉及25%的企业所得税。
建议: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因为超出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乙公司没法税前扣除,还需要纳税调增。
再看看增值税方面
甲乙公司之间的资金借款对于提供资金的甲公司来讲,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若是同期贷款利息按照5%核算的话:
1年借款的利息一般纳税人涉及的增值税=2亿元*5%*6%=60万元。
年底调账提醒
1.又到一年一度的年终结账季,会计人员别只管做账,而不管调账;
2.年底了,多多关注一下12月底科目余额,特别是往来账户的余额;
3.对于常年挂账存在异常的往来账户余额,建议按照规定进行调整,让账面余额吻合公司业务实际;
4.虚挂往来,其实就是会计人员在给公司留下蛛丝马迹的涉税隐患;
5.年底调账不是肆意妄为,应找到挂账的来龙去脉,按照业务真实面目进行还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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