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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公司员工聚餐发票,这样入账!不要再弄错了!

郝守勇 /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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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秋节和国庆节相继来了,节日期间,公司组织员工吃饭聚餐,取得“餐饮费”发票如何入账?

    员工聚餐的“餐饮费”发票,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340元

          贷:银行存款  2340元

    当月结转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234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340元

    税务提醒

    ① 员工聚餐是否涉及代扣个税?

    答复: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② 员工聚餐的“餐饮费”发票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答复:不得抵扣增值税,认证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③ 员工年后聚餐的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参考

    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郝守勇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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