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会计准则相关的主要会计科目及报表列报
根据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应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分别处理;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应将租赁资产作为使用权资产入账。
均为本人在实务中的思考成果,存在的不到位不严谨不完善的地方,和各位同行共同探讨与交流。
摘自注册税务师杂志2021年第9期
摘自:《注册税务师》杂志2021年第9期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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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