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第五 渴见水喻
渴见水喻
以前哇,有个人不是很有智慧的样子,渴极了,想喝水。看到沙漠里面的海市蜃楼,以为是水,便追着跑,一直跑到辛头河(印度河,Sindhu音译)。
热时焰,这要是民科出身的作者又得解释为佛灭度后发生过核大战了,其实这是一种现象,好比开车在公路上,前方被太阳一照,好像烟气蒸腾的样子,其实这只是空气受热密度不一样,产生的现象,也叫海市蜃楼。
等这个人到了河畔,直愣愣的看着印度河不喝。旁人问他,你喝了很久了,到处找水喝,怎么到了有水的地方,反倒不喝了呢?
这个人说,如果能喝完,我肯定会喝,但是这里这么多水,我喝不完啊,所以才不喝。
大家听他这么说,不由得笑出了猪叫。
佛说,譬如外道,一味的取巧诡辩来找借口,掩饰自身的目的,说自己不能持守佛戒,便不接受佛的教义。到后来便没有机会参悟佛的教义,领受无上的大智慧,以至于流转于生死轮回。
这样的事情,就像是哪个饥渴的人看到河水而不饮,被大家嘲笑一样。
原文
过去有人痴无智慧。极渴须水。见热时焰,谓为是水。即便逐走至辛头河。既至河所,对视不饮。傍人语言:汝患渴逐水,今至水所,何故不饮。愚人答言:君可饮尽,我当饮之。此水极多,俱不可尽,是故不饮。尔时众人闻其此语,皆大嗤笑。
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遂便不受,致使将来无得道分,流转生死。若彼愚人见水不饮,为时所笑。亦复如是。
阅读理解
躬身入局,本源着手,道阻且长,行则降至
有的人,一遇到税务局执法,便自己怂了,以为犯了天大的错误,不假思索的一切以税务局的旨意为依归,认为自己的业务触犯了税法,以为税务局的认定不可改变。托关系,找后门,走捷径,找借口,企图想办法抹掉;或者人穷失智,和税务局硬刚起来。这种情形也是“不能俱尽,是故不饮”。
前文讨论过,纳税义务源自于业务,而非税务局的好恶。涉税抗辩中,首先是对业务本身认定的抗辩;其次才是承受能力、征管程序的抗辩;最后才是那些不能说的手段。
比如,发票协查的案件中,首先这个发票指向的业务实质是否发生了?是否与经营相关?业务发生了,构成实质支出,自然可以依据28号公告去扣除;如与生产经营无关,那就是营业外支出了,会计上列支,税法不允许扣除。被处罚的情形,能且只能是列支方与开票方构成串通作弊,伪造虚构业务。
再比如,集团归集资金被要求按照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未计息而被执法。首先,集团归集资金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使用资金,还是为了资金安全?其次,资金归集调度是否构成业务?收付息是否对等?第三,如果集团归集资金是为了执行内控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并向被归集方收取了相关保管费、手续费,这个业务本质又当如何判断?如果不被认定为借贷,利息问题还有么?
还有另外一个极端观点,认为一切税收都是剥克,都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都损害了正常经营利润,要不择手段的抢回来。
税收法律制度只是一个静态的网,纳税人的商业模式决定是否触发/触发何种的纳税义务,这个时候是否应该反思一下业务模式是否不当?古语云:天有恒,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道之下,善如尧舜都要被规制,何况暴戾如桀纣呢?
比如,刚刚开始营改增的时候,物流行业,因长久执行营业税制度下的业务模式,而忽视了成本的管理。一时间很多人都出来控诉,营改增改的税负更高了。这种情况下应该做的是业务模式的升级和税务优化,在现行税务规制下去配置业务模式和商业逻辑。
现下的地产行业也是一样,长期制度红利和躺赢的发展逻辑下,是否应该对业务模式、投资逻辑、融资方案、成本控制、销售渠道进行一次以价值为导向的升级了?
动态变革的过程中,管理才会出奇迹,颗粒度更精细的管理才能识别出哪些资金是无效投放,哪些资金是可以提前回收的,哪些纳税现金流出是可以正负相抵的,通过更加精细的管理才能产生出管理的红利。当然,受控环境下的项目管理,对现下的这些地产公司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最后,古文言:鸟宿寒林,仅巢一枝;马饮长江,不过满腹。如果业务已经合规,并且已经在现行税法领域极尽优化;只是对现行税制不满,或是对现下经营境遇而怨天尤人,还是收收心,管理下自己的欲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