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这么搞,税收风险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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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公众号上转发的XX省有关委托代建的一个税务咨询案例。结合纳税人问和税务局答,大致来描述一下该咨询案例中的代建业务是这么操作的:
1、当事方:委托方甲;代建方乙;施工方丙。
2、合同流:甲与乙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乙与丙签订施工合同。
3、资金流:甲付给乙(工程款及代建管理费),乙再付给丙(工程款)。
4、发票流:乙开给甲(案例中没写清楚,一般分别开代建管理费的发票和建筑服务发票);丙开给乙(建筑服务发票)。
代建业务如果真的这么操作,代建方乙会承担巨大的税务风险:
1、乙开具大额的建筑服务发票定性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讨论的服务能否转售的问题。
2、增值税进销错配风险。增值税是按月计算且凭票抵扣的,代建业务中,一旦发生进销不配比,提前多缴的增值税,代建方可能一辈子也抵不回来。
3、企业所得税收支不配比风险。代建方乙既然开具了建筑服务的发票,税务局认定乙提供的是建筑服务,所得税的计缴上,如果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这时所得税"超缴"风险会很大。更不用说收入按进度确认、扣除按到票确认,这其中的风险更大了。
实务中,代建方为了"控制"施工方,类似咨询案例中的操作方法,的确是存在的。但其中的税务风险一定要提前考量。如果一定要这么操作,建议提前和主管税务机关作有效沟通。否则稍一操作不当,赚了几个点的代建费,可能用来缴税还不够。
当然了,代建业务的操作,更好的方法,建议从竞标主体、合同签订和票款的走向,重新进行梳理和设计,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