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契税、城建税从条例入法的变化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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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
1997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9年国务院对施行20多年的契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我国的开征晚于契税,1985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始在我国征收。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契税法(草案)》征求意见。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部税法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文将通过对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沿革的前世今生进行对比,对《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的亮点内容予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