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发票是最基础的,但最基础的地方不少财务却在犯错

王越 / 2020-04-16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发票相关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发票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是税务机关稽查评估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最重要依据。虽然2018年28号公告说了,业务真实,没有合法有效凭证,给予60天的改正期去重新取得有效发票,但如果平时对发票审核不严,60天估计整改也够呛。

    中国成语很多,适合基础不牢的有些朋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捐细流无以成江河,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动跑掉。

     

    1、取得预付卡不征税的发票就进了成本费用,预付卡的分类编码是6开头的不征税发票,不征税即不征增值税,不征增值税即不销售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既然没有取得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哪来的成本和费用?

    2、分类简码看看清,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租赁服务的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等,备注栏必须填写相应的要求,但遗憾的是,仍然有相当多此类发票的备注栏空空如也,这个备注栏是强制要求填写的。

    3、发票专用章要盖好,甚至连个发票专用章居然也没盖就报销了,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盖自已的章,代开的普票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章老老实实盖在右下角盖章处。咱们说老实话,你把章盖在正中央,不代表你心向中央,忠心耿耿,反而在较真的税务执法人员面前,你就是个不合规发票。

    4、较真的利与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说了,开票人才是发票的基本内容,票面上的收款人和复核不是基本内容,可以不填。有的时候货物发出钱没收到,票就开出去了,这种情况下本就不存在收款人和复核,你强求做什么呢?但有时也要适当较较真,比如外贸企业出口,你出口发票上的规格型号品名务必要与取得的进项发票保持一致,不去招惹不必要的纳税评估疑点,再比如开票人按照福建省12366的说法,不要乱填,很多是英文字母(税务局代开发票尤甚)很多是“管理员”字样,税务局代开时不注意是税务局责任,你届时可以抗辩,但上家开给你的,你说是谁的责任了,反正不是税务局的责任,让你不允许扣除,行不行?我看行!

    5、多此一举的案例。

    地产公司预售房收取预收款开的是6开头的不征税的预收款普通发票,实际交付房屋时根据对方的要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此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了红冲处理,实际上是多此一举。

    因为6开头的发票本质上就是个收据,无论是开票方还是收票方,增值税处理上就是个预收预付,哪里来的红冲?根据北京12366的说法,此前开的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必收回,交房时直接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具专票或普票,用会计语言会更精确,前一张6开头的发票计入的是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后一张开具的发票计入的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本质上不存在红冲的要求。

    6、勿以少小而不为。目前收购自产农产品的普票、港闸通行费的普票、国内客运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普票采取的是计算抵扣方式,也不需要认证,拿到票直接价税分离尔后填个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即可,财务费点力气,企业就可以得到抵扣,觉得钱少就不做这个事,甚以为不可取。

    7、定额发票慎取。如果买个东西,连号的定额发票一撕就是几百张,基本上是假的,或者发票是真的,但不是销售方的,你信不信,我信。因为定额发票要么就是给特定的行业企业,比如停车场,要么就是给小的不能再小的企业,比如小的早餐店,你买个几万块钱的材料,居然全是定额发票,可疑的很。

    8、记得扣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开始,如果看到发票备注栏要求你代扣代缴或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要记得扣缴。

    王越

    作者
    • 王越 飘离税局的税收爱好者。
      微信公众号:写就青山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