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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下直播个税汇缴课程中学员普遍性的问题

王越 / 20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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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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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原理1:综合所得平时系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平时犯的错,因为平时只是预交,具体的全年所得额还没有出来,汇缴时候可以改正,比如2019年本来只有一个娃的,填了两个娃,没事,汇算清缴时纠正过来就可以。

     

    原理2:个税汇缴和企税汇缴有个不同,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可以在五年内进行追溯扣除,但是个税只有一年,注意,只有一年。要改正,也只能在次年6月30号前改正,过了期限,过期不谈。

     

    原理3:年收入12万以下,与补税400块以下,都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打个比方,年收入15万,但补税在400块以下,不需要汇算,年收入10万,但需要补税1000块,也不需要汇算,只有年收入超过12万同时补税超过400块的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原理4:不要有太多心理负担,我估计中国90%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因为大多数工薪阶层只有一处来源的收入,正常情况下,到12月的累计预扣预缴税额就是全年税额,另外加上税务机关开发的小程序帮助申报,工作量不会太大。

     

    原理5:综合所得中的工资与劳务特许权许可稿酬的预扣预缴率是不一样的,但是汇算时全部打包为综合所得,适用的是3-45%的累进税率,这个是完全一样的。

     

    原理6:企业集团,控股母子公司可能会出现两处任职,由于这些任职都是组织委派,不具有独立性,属于来源于两处以上的所得,平时按工资预扣预缴,年终选择一地进行汇算清缴,但如果在两个互不关联的公司上班,往往一处交社保的是本职,另一处是兼职,兼职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且需要开具发票(500元以上),年终打包汇算。

     

    原理7:扣缴义务人只负责预扣预缴,纳税人负责汇算清缴,只不过汇算清缴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办理,和过去不一样。

    过去除了12万所得以上的人群,纳税人没啥责任,因此有同学问,员工在我单位工作8个月后离职了,那此人未扣满12个月咋办,我说,和你扣缴义务人没有关系,你只管累计预扣预缴,有几月扣几月。

    有同学问,2020年1月我补发某离职员工2019年年终奖,你也把这年终奖放在2020年1月所属期按工资扣缴,此员工在新单位的新的扣缴义务人也是累计扣缴,此员工属于2020年来源于两处以上所得,2020年汇缴期选择一处汇缴,注意,是收付实现制,哪年发的算哪年的。

     

    原理8:大多数单位每年均有退休,也有新任职的,这些人累计预扣预缴不到6万元,但作为居民个人,天经地义享受一年6万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因此应当提醒上述人员次年汇算清缴按6万元扣,基本多交税,可以申请退税

     

    原理9:尊重纳税人,各个单位财务开个会,落实第一个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季的工作安排,了解每位纳税人汇算清缴方式,尊重纳税人的选择,毕竟出了事,是纳税人扛着,而不是扣缴义务人。

    王越

    作者
    • 王越 飘离税局的税收爱好者。
      微信公众号:写就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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