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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须知

李冼 /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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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相关
  • 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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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编者按:实务中,稍不小心就会取得虚开发票。最近,有好几位老师咨询虚开发票有关事宜。现再就虚开发票有关事项与大家探讨。


    1.何为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开具、为自己开具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全面打击虚开发票全链条,包括虚开发票方、收票方、中间介绍方。

    虚开为单位行为的,单位承担进项税额转出、滞纳金、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如果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虚开发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1 虚开发票法律责任总体规定

    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

    2.2虚开发票构成犯罪的标准

    2.2.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犯罪的标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直接构成犯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具体标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与“有其他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百零五条

    《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例:

    《中国裁决文书网:陈海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浙10刑初34号)》

    《中国裁决文书网:温岭市振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潘秀德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6)浙1081刑初2060号)》

    《中国裁决文书网:郑子轩、赵玉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一中刑初字第0069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金额本身没有门槛。但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则可追究刑责。

    以13%的增值税专票为例,则开票价税合计金额43.46万元,就达到了刑责的最低追溯界限。

    以3%的增值税专票为例,则开票价税合计金额172万元,就达到了刑责的最低追溯界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说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追溯期是20年。通俗地讲,虚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躲过20年才能免刑责,风险太大了。

    2.2.2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发票构成犯罪的标准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一般地,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说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追溯期是10年。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立案标准: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政策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人大惩治虚开决定〉解释》(法发[1996]30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3.判断虚开的标准

    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就是虚开。

    案例:吉祥公司请张教授来公司做内训,课酬不含增值税价4万元,忘记向张教授索取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于是吉祥公司用员工王老五的身份证信息,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12万元。

    由于实际业务是张教授做的内训,应付张教授劳务报酬4万元,吉祥公司用王老五的身份证信息,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虽发票是税务局代开的,也构成虚开。

    注意:这种行为,即使是税务机关代开的,也是虚开。因为票面的销售方不是实际的销售方,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就是虚开。

    一句话:虚开有风险,后果很严重。兄弟姐妹们,小心点。

     

    最后,祝@所有朋友国庆佳节快乐。

    思考:吉祥公司请张教授来公司做内训,课酬不含增值税价4万元,忘记向张教授索取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于是吉祥公司用员工王老五的身份证信息,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12万元。被税务机关查实为虚开发票,其实际发生的成本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作者
    • 李冼 某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总负责人,19年财务工作经验,从事税务管理工作11年,具有丰富财税管理、纳税筹划、资本运作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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