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的是你的水电,你凭啥不给我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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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租用房屋时候,发生的水电费用,出租方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来做
为了拓展业务,二哥税税念公司在外地开了家分公司。
分公司得有办公场所啊,自己盖楼,那肯定不现实。租呗,找了个当地A公司,租用了两间其闲置的房屋。
好了,新的征程开始了。
房租费好说,押一付六,押金开了收据,房租费A公司给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5%的,这个没问题,对方备案了简易计税,二哥税税念公司取得这张发票后当然可以认证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6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租了房就得用水用电,这块双方约定是以实际用度来支付。
但是,月底出租方来收水电时候,死活不开发票,说是开不出水电费发票,最后就给了一个收据和一个水电费分摊表。
那不开发票可以吗?二哥税税念公司能用收据和分割单入账和税前扣除吗?
其实也是可以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文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也就是说,二哥税税念公司在租用房屋时候,发生的水电费用,出租方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