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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2018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改版背后的彩蛋

郭琪燕 / 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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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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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从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历经三次改版,申报表有了显著的变化,尤其在对今年年初开始生效的几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运用上面。2018年版所得税预缴纳税B类申报表根据新政也有相应调整;没有特别说明,本篇以下填报要点所称“原表”指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基础上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A类表格。

     

    一、几项新政的填报注意点

    (一)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填报要点:《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在原表第28行“二十八、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分别是“1.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2.其他”,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28.1行和第28.2行,用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填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和其他优惠情况填报。

    (二)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2019年4月3日发布;填报要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在原表(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添加“其中”项内容: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6行。

    (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填报注意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在原表“(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添加“其中”项内容,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7行。

    (四)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其中第五条“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除外)。填报时,《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在原表第33行“(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1项“其中”项内容“其中: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填报说明部分调整的影响

    由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围至制造业全领域——《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报说明按照最新文件要求进行修改,以满足申报要求。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200000)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口径取消原来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税收规定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才能调整的要求,较为符合房地产实际核算要求,不会过多占用企业资金,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三、笔者对公告的猜测

    23号公告所称的“社区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财税的政策,对此有国务院常务会议〔20190529〕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第六条第二十三项(提到要加大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力度),正式的财税文还未出台;鉴于该公告是2019年7月1日后施行,后续有关社区家庭服务具体减免文件落地指日可待。

    居民企业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都是2019年开始施行的新政,由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目录》)颁布较早,颁布之时不可能囊括以后新政备案情况。笔者估计:对类似19年开始施行的新政,税务总局后期陆续会对《2017版目录》优惠事项、主要留存资料、后续管理要求等做出相应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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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琪燕 怀赤子之心,修至诚之道;奉知行合一,登彼岸之桥——坚持原创,做一个平凡但不平庸的财税人。 微信公众号:雁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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