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淘宝客相关涉税问题探析(二)

李娟 / 2019-03-15
文字 正常
  • 标签:
  • 淘宝
  • 财经视野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二、淘宝客历史演变

    淘宝客是按成交计费的业务,隶属于阿里妈妈的淘宝联盟旗下。在阿里妈妈联盟注册会员就可以成为淘宝客,靠推广淘宝、天猫等商家的产品赚取佣金。淘宝、天猫等卖家为了提高销量、提高排名、打造爆款,一般会选用各种推广方式,而淘宝客的出现无疑大大地丰富了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

    早期的淘宝客一般是采取拉人建立各种微信或QQ群的模式。建完群之后,在群里发送各种优惠券的商品链接(含二维码、淘口令,下同),同时还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提高群活跃度,如晒单奖励等。对于这部分淘宝客来说收入是卖家支付的推广服务费,成本费用主要是一些淘宝联盟软件使用费和红包类(获客、留存和召回用户的必要套路)支出,优惠券一般是官方的优惠券,不属于淘宝客的成本支出项。当然,单纯人工形式一条条的发送链接非常耗费时间,如果有好几个群,那简直会成为运营小主的噩梦。所以一般淘宝客会购买一些软件,群发商品链接,这项支出也会成为淘宝客的一项成本。

    很多淘宝客喜欢拉新人,原因在于CPA+CPS结算方式下,淘宝客会员等级会晋级。不同等级的佣金不同。(初级推广者则无法享受高佣金功能。高级推广者费用的处理逻辑同现有的淘宝客佣金,维持不变,且有专享高佣金。)

    如果说拉人入群属于初级玩家的话,那么返利网算是淘宝客的超级玩家了,这种模式是在微信等屏蔽淘宝客链接的时期诞生的,破事迫使淘宝客开始开设网站。返利网经常推送各大网站优惠的商品,同时还会给买家一定的返现,这种模式大大的吸引了买家,循环往复后,返利类网站便拥有了做大做强的基因,业内有名的米折、美丽说等。这类淘宝客的收入主要还是来自于卖家支付的推广费,成本主要是淘宝联盟软件使用费和各类推广费,还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费,如名、虚拟主机、网站程序及SEO和推广等。

    这两年“创新”最多的淘宝客模式当属淘宝客店铺了。这种模式,一般是淘宝客在某平台上开一个店铺,将卖家推广的商品上架到自己的店铺。这种模式下,淘宝客处于销售方和“引流”角色的中间地带,所以对于这种模式是否属于真正意义的淘宝客在实务中存在争议,在此我们不深究,视为淘宝客的一种深度变种。

    另外一种淘宝客有点类似于某些商品甚至品牌的代理商了,可以拿到内部的大量内部红包或优惠券,通过推广商家的商品赚取佣金。这类淘宝客的收入依然是卖家支付的推广费,不同的是这类卖家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成本基本和上述的淘宝客雷同。

    当然上述几种模式不是前后完全更替的,而是同时并存的,如早期的建群模式,虽然遭遇到了屏蔽,但是淘宝联盟的“淘口令”完美的绕开了商品链接。建群模式也不单纯是淘宝客单独建立,也会招聘代理商,一般为三级也有超过三级的。当然随着大流量平台的“监管”政策趋近,笔者认为后续还会出现各种“封杀”与“反封杀”的淘宝客模式,毕竟国人的创新能力不是你我可以设想出来的。

    李娟财税蓝色调

    作者
    • 李娟 怀揣专业精进的梦想,努力做一位优秀的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财税蓝色调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