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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功能!牛!报专项附加扣除的人看过来!

小陈税务 /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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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附加扣除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APP填报信息

    这功能!牛!报专项附加扣除的人看过来!

    单位扣缴显示

    这功能!牛!报专项附加扣除的人看过来!

    这个功能牛

    原来:个人申报系统有加密功能,如果个人用APP/网页端填写相关信息,会自动加密一些敏感信息,也就是专项附加扣除隐私。

    牛!这个功能!

    APP申报后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吗?

    一.国家税务总局答疑

    五、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二.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60号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实务建议

    1.个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不需要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扣除信息表》和签字确认。

    2.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部分被加密,不担心隐私被泄露了。

    3.建议各个单位告知员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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