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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闹哪样,俺是个什么"人"

疯狂税客 /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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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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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俺到底是个什么人?我算是认清了,自然人是俺滴基本属性,其他的称谓,都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随它吧。

    1、纳税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由法律、行政法规直接规定,并不以税务登记为前提。

    这里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可以明显的看出,征管法所指的个人,并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人——有身份(证)的人(小编语,哈哈)。

    但是,就此能得出个体工商户,包含于单位的范畴吗?待下文揭晓。

    2、负税人

    可以这么说,所有人都是负税人。每个人都要消费,消费品和劳务的价款中都包含有税金,也即是,消费者个人是这些税金的实际买单者。不过,负税人是政治学的范畴,税法并无此概念。很显然,这里的负税人包括人和组织。注意,这里应该将负税人与某些交易存在包税条款的包税人(小编语)区别开。 

    3、扣缴义务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同样,扣缴义务人由法律、行政法规直接规定,该层级以下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扣缴义务的规定。

    同纳税人一样,这里的个人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人——有身份(证)的人

    4、个人

    除了征管法关于个人的规定外,在其他税种单行法律体系中也有个人的表述,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为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该条的“单位和个人”与征管法关于纳税人的表述一致。那么,这里的个人的内涵一致吗?待下文揭晓。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这里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

    从上述申报表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个人

    个人所得税里的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人——有身份(证)的人。

    5、其他个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实施细则对增值税的个人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大了征管法关于个人的范围。

    其他个人这个称谓真实简直了!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变成非主流的其他了呢,呵呵……

    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人——有身份(证)的人。

     

    在增值税看来,个体工商户既不是单位也不是人,就是这么独立地存在。

    6、自然人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各税种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貌似从未用过自然人的表述。

    自然人,顾名思义,自然状态下孕育出生的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在民法看来,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十九大报告的战略部署,吹响了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号角: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适应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问题。

    ——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2016年,以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为主,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

    ——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0年使我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居于国际先进行列。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我省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管理的自然人税收适用本办法。

    自然人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自然人的应纳税款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未来,自然人将更多地出现在各级加强税收征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

    俺到底是个什么人?我算是认清了,自然人是俺滴基本属性,其他的称谓,都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随它吧。

    总结:税法语言中,凡是未有特殊指定范围的,“个人”仅指自然人。

    作者
    • 疯狂税客 爱家人爱财税,重点关注自然人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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