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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嵌入衍生工具(二)

王建军 /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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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工具计量
  •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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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学习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例:甲乙公司打赌,如果某条高速公路三年内通车超过100万辆(含),甲赔给乙100万元。反之,乙赔给甲50万元。(赌约算不算衍生工具?)

    AB公司知道了甲乙公司的赌约,也打了个赌。A押甲,B押乙。赌额是10亿元。(赌约算不算衍生工具?)

    例:甲借给乙1000万元,本金10年后偿还。利息按照某条高速公路通车数量收取,每过一辆车收取1元。(算不算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的核算有两种模式,从混合合同分拆或不分拆。

    不分拆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产的,企业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如果主合同并非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即主合同是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待执行合同),企业应当合理地判断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并结合其他条件,以决定是否分拆该嵌入衍生工具并单独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不分拆②:分类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混合合同不分拆。(即嵌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的衍生工具不予分拆)。

    不分拆③:独立存在的相同合同条款不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不分拆。

    不分拆④: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紧密相关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分拆。

    判断过程:

    主合同是否是金融资产?是(不分拆)

    否,混合合同是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是(不分拆)

    否,如果合同条款独立存在,是否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否(不分拆)

    是,嵌入衍生工具是否与主合同紧密相关?是(不分拆)

    否,分拆并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王建军

    作者
    • 王建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第二批);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注协教育培训专家团队”及“北注协师资库师资”成员
      微信公众号: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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