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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一段尘封的历史--广州实业厅会计师研究

张辉 /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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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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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配合上文《漫话中国注会百年(10)—民国时期的会计师证书》,解密广东实业厅会计师。

    本文为2011年为纪念辛亥革命百年而作,原发表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2011年第7期,由于篇幅所限发表略有删节。现全文发出,以供研究。

    你的梦想是什么?一百年前有一群和你一样的年轻人,他们的梦想是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你为梦想付出的是岁月,他们为了梦想付出的却是生命。一百年前他们的牺牲,让现在的你可以完成你的梦想!

    ——中华民国精彩100宣传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经意间我们已经走过了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就在我们刚起步踏入本世纪的下一个十年时,一百年前的回声忽然萦绕耳畔。是的,中华民族近代最重要的历史事件之一——辛亥革命已经爆发整整一百年了。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历史给予我们的太多太多……。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也已经走过了近百年历程,然而我们对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史的认知还有不少欠缺。许多尘封的历史等待我们去挖掘整理,去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这才是对历史的最好纪念。

    当前大部分出版物对中华民国时期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注册管理按主管部门的变迁将其描述为五个时期,即:北京政府农商部时期,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时期、工商部时期、实业部时期、经济部时期。如果我们仅仅是从历史发展时间上来看,以上五个时期涵盖了1918年至1949年整个中华民国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发展的历史。但是中国近代史特别是民国时期的历史异常复杂,多年的军阀混战,地方割据,政权更迭,再加上日本侵华,致使民国时期的中国在同一时期存在两个甚至多个政府并立,并相互对峙的局面。因此,仅将民国时期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注册管理简单的描述为上述五个时期并不够准确严谨,历史发展的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其实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史上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就是在北京政府农商部时期的后期和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时期的初期同时并存着一个鲜为人知的广东实业厅时期。

    一、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相继宣布独立,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正式建立,第二天南京临时政府也就此成立。1912年3月,南北议和,袁世凯窃取了政权,在北京建立了民国中央政府,史称北京政府。因北京政府一直由北洋军阀所控制,所以北京政府也称北洋政府。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京政府进入皖系军阀统治时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建立就是在这个时期。

    1918年6月谢霖向北京政府申请设立会计事务所,当月便获得北京政府农商部、财政部的批准。1918年7月16日谢霖在《政府公报》和《银行周报》同时刊登“谢霖会计师事务所广告”宣告了中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式成立。1918年9月7日北京政府农商部受大总统指令正式颁布了中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规《会计师暂行章程》,同年10月22日谢霖获得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史上第一张会计师证书,由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正式建立。

    事实上袁世凯死后,军阀割据,南方各省逐渐脱离北京政府。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护法军政府。1918年7月,云南和两广人士退出国会,在广州开设了“非常(时期)国会”,成立了广州军政府,由此形成南北对峙。1923年,广州成立了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后,大元帅大本营改组为国民政府,史称广州国民政府。因此,当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布《会计师暂行章程》时,由于广东等地区与北京政府处于对峙状态,事实上该《章程》无法通行全国。

    1925年7月1日、3日广州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在广州相继成立后,积极谋求经济独立,特别重视工商实业的发展,在广东省政府内特设立商务厅。1926年4月,广东省政府将商务厅改为实业厅“掌理广东全省农、工、商、矿业等实业事务”。广东地区自秦汉以来就是中国经济较发达地区,清朝闭关锁国时广州是中国唯一对外开放的港口,垄断了全国外贸,广州也是中国最早对外的通商口岸。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的商业底蕴再加上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政府的大力扶持,大大促进了当时广东民族工商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相关为工商业发展提供服务的行业出现,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就诞生在这样的背景下。

    二、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制度的建立

    1926年会计师黄日新向广东省政府实业厅申请在广东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催生了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制度的建立。我们可以从中华民国十五年七月八日(1926年7月8日)实业厅对黄日新会计师的回批中了解到当时的情况。

    广东实业厅批第二七三号:

    具呈人会计师黄日新

    呈乙件为开设会计师事务所恳注册备案并核准给发执照由

    呈及履历均悉,据窃该会计师曾得有外国大学经济会计科学士学位并历任上海汉冶萍总公司暨北京京汉铁路局、上海大美查账局等处会计职员,现任粤汉铁路会计整理委员会委员。拟在本省创设会计师事务所,请予注册给照等情。着将学校毕业文凭及证明历任各职文件缴验一面,并将行使职务区及事务所所在地呈明,仍附缴证资费大洋五十元听侯查核办理。仰即遵照,此批。

    黄日新,广东香山人,1924年8月获得北京政府农商部第九十二号会计师证书。我们可以从上面批文中看到黄日新会计师的履历非常丰富,令人敬佩。他不但有海外留学经历,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而且曾在上海汉冶萍总公司任职,上海汉冶萍总公司是当时中国也是亚洲最大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黄日新会计师还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经历,上海大美查账局即1917年美国著名会计师事务所Haskins & Sells会计师事务所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广东实业厅的回应显然对黄日新开设会计师事务所资格是认可的,虽然笔者未能查到广东实业厅准许他开设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批文,但从情况上看黄日新会计师得到批准应该没有问题。

    无独有偶,就在实业厅回批黄日新会计师8天后,1926年7月16日实业厅回批了另一件申请在广东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这次提出申请是一个叫区子明的人。

    广东实业厅批第三三七号:

    具呈人区子明

    呈乙件为开设会计师事务所请注册并给发照由

    呈及履历均悉,据呈拟在本省开设会计师事务所请予发给执照暨注册等情。如果资格相符,自可照准。惟未据将毕业文凭及历任各职文件缴验,无从核办。仰即遵照,缴侯核验可也,此批。

    这件实业厅的回批与上一件对黄日新会计师的回批在语气上有所不同,可能是因为申请人的资格没能得到实业厅官员初步认可。经查阅北京政府农商部会计师名录并没有区子明这个人,可见他在申请时并未取得北京政府农商部会计师资格,实业厅回批的称谓上也没有像回批黄日新一样冠以“会计师”的称号。后来广东实业厅核发会计师证书中也并无此人,估计是因为区子明的资历不够。

    以上两件在广东开设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对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制度建立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由于广州国民政府与北京政府相互对峙,北京政府的法规在广东并没有效力,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布的《会计师暂行章程》自然就不能适用于广东,实际上广东实业厅受理上述两件申请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广东实业厅的官员这时也意识到随着广东工商经济的发展,申请在本地开设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将会越来越多,无法可依将会对实业厅审批相关申请造成很大障碍。于是广东实业厅便开始着手对在广东执业的会计师进行规范立法工作。1926年11月22日广东实业厅厅长李禄超正式呈文广东省政府请求颁行广东省自己的《会计师暂行章程》。

    一件呈省政府缮呈会计师暂行章程请核定颁行由 

    呈为呈请事,窃照会计师职业在泰西各国久已盛行。我国近年以来亦复渐有职业之人,是以北京农商部曾有《会计师暂行章程》之订定及修正。本省前者尚无此项人材,对于该项章程原可存而不论。现职厅收受会计师呈请注册之件已有两起,将来接踵而起者当不乏人。如果援照北京原颁暂行章程办理,不独显远系统,亦于事实未符。自应将北京《修正会计师暂行章程》援照现时情形加以修改,呈请公布,方便遵循,是否有当。理合将修改会计师暂行章程保具清摺呈侯,钧府察核施行祗遵实为公便。谨呈:广东省政府。

    广东省政府接到实业厅呈文后对此也是相当重视,将此事项提请到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讨论。讨论结果是:“实业厅呈请修改会计师暂行章程请察核施行一案。(决议)由监察院、司法厅派员会同实业厅审查”④ 

    随即1926年12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发文咨国民政府监察院、同时发政府令给司法厅厅长,并回批广东实业厅厅长:

    广东省政府批第六九五号⑤     

    呈乙件请核示修改会计师暂行章程由

    呈及章程均悉,此件经第三次委员会会议决由监察院、司法厅派员会同实业厅审查并呈奉中央政治会议核准照办在案,除咨行监察院、司法厅外应由该厅召集审查呈复以凭核夺。此批,章程存。

    常务委员会主席:孙科

    常务委员:孙科 陈树人 宋子文 李济深 甘乃光

    从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的决议可见当时政府对颁行《会计师暂行章程》态度是即重视又相当谨慎。监察院隶属于广州国民政府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司法厅、实业厅则是广东省政府下设机构。三个部门会同审查的《会计师暂行章程》却推延了近1年之久。直到1927年1月31日实业厅厅长李禄超、司法厅厅长徐权伯才联合呈文广东省政府: 

    会呈复省政府会计师暂行章程经会同审查修正由⑥

    ……奉此遵经职实业厅录批分函监察院及职厅、司法厅派员审查,对于原呈章程各条文字句略有修改。除由职实业厅将会同审查修改章程函送监察院备案外,理合由职两厅将该修改章程缮正会同呈请,察核公布施行。再本案系职实业厅主稿合并声明。谨呈:广东省政府。

    广东省政府接到实业、司法两厅会同呈文后,处理的比较迅速。1927年2月10日在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此章程:“司法实业两厅长,呈缴会同审查修改会计师暂行章程,请核察公布案。(决议)照修正公布” ⑦。1927年2月17日广东省政委员会府正式公布了《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

    广东省政府批第一四一七号:⑧ 

    呈悉。此件经本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议决照修正公布,并呈奉政治会议广州分会核准照办在案。仰即知照,此批。

    公布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

    广东省政府委员会公布     第一四一九号     十六年二月十七日

    第一条 凡中华民国人民年满三十岁以上,具有左列各款资格之一者,得依本章程呈请为会计师:

    一,在国内外大学或专门学校之商科,或经济科,以会计学为主要课程之一,肄业三年以上,得有毕业文凭,并具有相当经验者;

    二,在资本二十万元以上之银行,或公司,充任会计主要职员,继续五年以上者;

    第二条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为会计师:

    一,受禁治产及准禁治产之宣告者;

    二,受褫夺公权之处分者;

    三,因损害公私财产褫职或除名之处分者;

    四,曾受破产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五,曾受五等以上之徒刑者。

    第三条 凡依本章程呈请为会计师者,应具呈请书,声明行使职务之区域,并添付左列各文件,呈由实业厅核准:

    一,学校毕业文凭;

    二,注明第一条第二款资格之文件。

    第四条 会计师呈请时,应先附缴证书费五十元,由实业厅核准后,给予证书。

    第五条 凡经核准之会计师,开始行使其职务时,应向实业厅呈请登录列入会计师总名簿;前项名簿,应载明左列各事项:

    一,姓名,年岁,籍贯,住址;

    二,会计师证书号数;

    三,行使职务区域,及事务所所在地;

    四,核准之年月日。

    第六条 会计师注册满十人时,应组织会计师公会,其章程另订定之。

    第七条 会计师受有委托时,得办理关于会计之组织,查核整理证明鉴定及和解各项事项。

    第八条 会计师因受委托,办理前条各项事件,得向委托人约定,受取相当之报酬,及旅费。

    第九条 会计师对于查核账目事项,非经委托者之许可,不得宣布。

    第十条 会计师对于有关本人或其亲属利害关系之事项,不得执行业务。

    第十一条 会计师如有不正行为,其他对于委托人违背或废弛第七条第九条职务上之义务,及违背第十条之规定者,得由实业厅撤销会计师证书,或停止其业务。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日施行。

    《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的公布标志着广东会计师制度的正式建立。该章程虽如前文所述由监察院、实业厅、司法厅共同修正,但其内容上几乎就是北京政府农商部于1923年5月2日公布的《修正会计师暂行章程》的翻版。绝大部分条款与北京政府农商部的《修正会计师暂行章程》一字不差,只是将第一条第二款由“在资本五十万元……”改为“在资本二十万元……”此款修改应该是为了适应广东当地银行、公司等的现实资本状况。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第六条有关会计师公会规定,这是北京农商部版章程所没有的。该条有关会计师公会规定是由于1925年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会计师公会团体——上海中华民国会计师公会(后更名为:上海会计师公会),广东实业厅认识到会计师公会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特加入该条款。

    《章程》公布后从《广东实业厅公报》发表公文中显示最早呈请注册的人名为李金璋,但是他却因资格不符没有获批。1927年3月31日广东实业厅批第一六九八号:

    呈乙件为呈请注册执业由⑨

    呈件均悉,查核据缴各件,该具呈人所任各职均非重要,不能认为有相当经验,与《会计师暂行章程》第一条第一项资格不符,未便准予给证。仰即知照,此批。文凭一纸,证书一纸委令三件共五件发还。

    可见当时广东实业厅对会计师资格审查很严,并没有因为新颁布法规而降低准入门槛,做到了宁缺毋滥。这有利于提高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度,对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来说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会计师制度的初建阶段。

    1927年4月2日广东实业厅批准了有着丰富银行会计工作经验李惕生的会计师申请。广东实业厅批第一九三二号:

    呈乙件为呈请注册给证由⑩

    呈及附件均悉,据称曾在香港中国银行充任会计主要职员五年零七个月,复在上海东方商业银行及暹罗东方商业银行充任会计主任两年以上并缴验证明书前来核与《会计师暂行章程》第一条第二项资格相符自应准予给证,仰即备具领状来厅具领至。请注册之处应俟开始行使职务时再行呈明照办可也。附缴证书费业已核收,证明书及委令各件发还,此批。

    同年5月28日广东实业厅又同时批准了赵璞山、黄仕强两位的申请,这两人均在银行从事多年会计工作。赵璞山“历任广东省立银行佛山分行会计科长及中央银行会计科长、出纳科长,先后办理会计事务已逾十年等情”。黄仕强“在香港中国银行充任会计主要职务六年”。5月31日批准了冯君远的会计师资格“通才学校学年成绩表及声明历任时期”。截至1928年4月广东实业厅在1年左右的时间里一共核发了17张会计师证书。

    《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颁行5个月后,1927年7月实业厅核准会计师已经达到10人,根据《章程》第六条规定,广东会计师公会开始组织筹建。公会成立后就积极为会计师业务的开展不断努力。10月23日公会第二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向政府请愿,希望政府能在公司决算审核、特种事业(公共事业)查账、有关钱债纠纷诉讼核数三个方面颁行法规,将其做为会计师的法定业务。虽然最后政府考虑到当时实际情况并没有同意公会的请求,但通过该事件广东会计师公会的作用和影响得到了初步体现。

    三、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的复验

    1925年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组建了国民革命军,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在广州誓师北伐。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三镇。12月5日,国民党中央正式宣布中央党部和政府停止在广州办公,各机关工作人员分批前往武汉,1927年2月21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同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于4月18日成立了南京国民政府。8月25日武汉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南京国民政府同武汉国民政府合并,史称“宁汉合流”。宁汉合流后的政府,仍称南京国民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设立财政部,7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国民政府财政部组织法》。《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财政部会计司职能之一为“关于会计师之注册事项”。1927年8月22日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会计师复验章程》,《复验章程》实际上是为北京政府农商部所核准的会计师进行复验换证而制定。8月23日正式公布了《会计师注册章程》。以上两个章程的公布宣告了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开始会计师注册管理工作。

    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上述两个章程后最初广东省并没有执行。1928年初上海会计师公会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呈文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要求财政部通知广东省政府废止《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统一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两项章程。  

    呈财政部为广东实业厅会计师于十五年颁行会计师注册章程并发给执照请查核明令宣布事文⑪ 

    为呈请事,窃查广东省实业厅前于民国十五年颁布《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发给会计师执照,此项临时办法在南京国民政府尚未成立以前,权应社会各界需要,原无不可。现在,大部(财部)业已于民国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制定《会计师注册章程》呈请国民政府(钧府)核准公布在案,则此后所有各省颁布之暂行法规自应立式废止,以一法令而免分歧。惟敝会传闻目前广东省政府实业厅对于会计师注册一事仍照暂行章程继续办理,如果确有其事,似直接与会计师业前途,间接与政治、实业、金融各界前途影响甚巨。且查广东省所颁《会计师暂行章程》其内容对于会计师之限制取缔实觉疏滥,已极长此,不废深恐会计师信用扫地,为害社会。敝会既有所闻难安缄默,爰感呈请钧府大部查明广东省会计师注册事项是否确已遵照国民政府(钧府)所核准公布之注册章程办理。该省前颁暂行章程是否业已废止并请明令宣布凡在上项日期以后无论在北京政府或各省政府取得会计师证书者一律作废无效,以免分歧而维政令,曷胜公感。谨呈:国民政府财政部 国民政府

    民国十七年四月一日

    兹将广东实业厅核准会计师姓名及发给日期列后

    区兆庆 十六年一月发给            

    李子英 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发给

    李惕生 十六年四月五日发给        

    莫伯郇 十六年四月十九日发给

    赵璞山 十六年六月一日发给        

    冯君远 十六年十月十三日发给

    黄仕强 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发给    

    林槐燊 十六年七月十二日发给

    崔玉麟 十六年七月三十日发给      

    赵   灼 十六年八月十六日发给

    凌   骥 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发给    

    刘树柏 十六年九月二十日发给

    刘广俊 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发给    

    罗宗旒 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发给

    李   桐 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发给    

    钟启祥 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发给

    霍长球 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发给

    上海会计师公会对财政部的呈文言辞十分恳切,并将该问题上升到“与政治、实业、金融各界前途影响甚巨”的高度,其目的是维护会计师制度在中国的统一,这对我国会计师事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呈文后附了广东实业厅核准会计师姓名及发给日期,所附的会计师姓名应为准确,但发证日期可能有些出入,民国十六年一月 《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还没有颁布。

    财政部接到上海会计师公会的呈文后也十分重视该问题,事实上时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的宋子文很清楚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的客观存在,因为宋子文曾任广东省政府委员会委员、广州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广东省财政厅厅长等职。当月宋子文就向广东省政府发文:

    咨广东省政府第四七五号

    ……贵省政府前颁《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原系临时办法,在中央统一法令颁发之后自应即予停止援用,以重法令而归统一。据呈前情除批示外相应检同会计师注册章程暨会计师复验章程一份,咨请贵省政府查照办理并希见复,至纫公谊。此咨:广东省政府。

    广东省政府接到财政部的咨文后于1928年4月27日广东省政府第三届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国府财政部咨送会计师注册章程,暨复验章程,请查照办理见复案。(决议)交实业厅审查再议。” 实业厅经研究起草了一份咨财政部函,经5月25日广东省政府第三届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实业厅呈复财政部颁发会计师注册复验章程,奉文在后情形,请予宽假该会计师等,以办理复验时间,避免相隅,开具先后核准会计师姓名及日期清单,请转咨财部施行案。(决议)照咨财部。” 6月2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发文财政部:

    咨国府财政部   

    为咨请事,案查前准贵部第四七五号咨,以会计师章程,经业制定公布实行,从前本省所颁会计师暂行章程,原系临时办法,在中央统一法令之后,自应即予停止援用,以重法令,而归统一,附送会计师注册章程,暨复验章程三纸,请查照办理,等因,当经本府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议决,交实业厅审查再议,业经令饬遵照,并经咨复各在案,现据实业厅呈复称,本省前此颁布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实因其时中央政府并无此项章程,为适应社会需要,故不得不由本省政府拟具单行章程,以资应付,计自章程颁行以来,先后有职厅核准为会计师注册给照者,共计十七人,兹奉前因,中央政府财政部对于会计师既有注册章程,与复验章程之公布,所有本省会计师暂行章程,自应停止援用,惟查财政部会计师注册复验各章程,虽于十六年八月二十日公布,并未行知本省有案,所有职厅在未奉发此项章程以前,核准发给会计师之证书,拟请一律作为有效,由财政部按照会计师注册章程第六条办理,至于会计师复验章程第六条,限制复验期间,为六个月,自奉章程公布之日起,计目下计已期满,应请鉴于本省奉文在后情形,特予宽假该会计师等,以办理复验之时间,俾免相隅,理合开据职厅先后核准会计师姓名,及核准日期清单,呈请钧府察核。转咨财政部施行,等情,呈缴清单一扣,据此,查所称各节,尚属实情,复经本府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照咨财部,并呈奉政治会议广州分会核议通过又在案,除批饬该厅知照外,相应录案连同呈缴清单,咨请查照办理,仍希见复,至纫公谊。此咨 国民政府财政部。

    广东省政府希望财政部认可广东实业厅所核准的会计师并在会计师复验的时间上给予宽限。财政部同意了广东省政府的请求。

    财部函复关于会计师复验期间案

    展期三个月,在未奉到章程以前发给证书,应认为有效,惟须规定三个月内呈部复验。

    《会计师复验章程》第六条规定了会计师复验时限为六个月,后经上海会计师公会和京津会计师公会申请财政部将会计师复验时限两次延期,第一次延期二个月,第二次再延期三个月即截止到1928年10月底,但实际上后来会计师复验基本上不再受期限限制。 

    广东省实业厅得到财政部的同意后便开始组织将以核发的会计师呈财政部进行复验换证工作。由于《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与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布的《修正会计师暂行章程》内容基本相同,所以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同北京政府农商部会计师一起进行复验。第一位通过财政部复验的是北京政府农商部会计师奚玉书,因而奚玉书获得财政部第一号会计师证书。曾取得北京政府农商部第一号会计师证书的谢霖会计师复验后的会计师证书为财政部第一六六号。广东实业厅会计师最早通过复验的是李惕生会计师,证书编号为第一零七号。其他经财政部复验的广东实业厅会计师有霍长球第一七零号、区兆庆第一七一号、黄仕强第一七二、李子英第一七五号、刘广俊第二一七号、冯君远第二一九号、罗宗旒第二二五号、崔玉麟第二二八号、凌骥第二三一号、赵灼第二三三号、莫伯郇第二六四号、林槐燊第二六六号、钟启祥第二六八号。钟启祥会计师复验换发的财政部第二六八号会计师证书也是财政部发出的最后一张会计师证书。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的会计师管理工作由财政部改为工商部,1929年12月27日赵璞山复验取得工商部第三十八号会计师证书。最后一位复验的广东实业厅会计师是刘树柏,时间已是1932年10月23日,1930年1月工商部已被合并为实业部,刘树柏复验取得实业部第四五八号会计师证书。至此,广东实业厅所核准的十七位会计师,共有十六位会计师取得了南京国民政府复验换发的会计师证书,只有李桐1人不知因何原因没有复验。

    赵灼会计师亲笔签赠著作《最新审计学》,罗宗旒会计师题书名

    四、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广东实业厅会计师是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基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诞生的。它的出现再一次证明了注册会计师制度在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催生出中介鉴证服务业的兴起,这一点并不受政治等因素的束缚。事实也证明无论是北京政府还是广州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在对待注册会计师问题的态度上都是积极而富有成效的。

    广东实业厅会计师长期以来一直被学界忽视,在中国近代会计审计史中一直默默无闻。笔者仅见《民国时期广东省的民间审计》一文中对其有所介绍,但该文并没有提及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意义。笔者猜测可能由于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存在时间很短(仅1年左右),影响范围非常有限(很可能广东实业厅会计师执业均在广州市),并且广州国民政府时期留下的历史资料非常有限,造成了对其发现研究比较困难。因此笔者在文中大量引述相关民国时期文献资料,以供研究。还有一点可能,是因为《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与北京政府农商部的《修正会计师暂行章程》内容太过近似,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很容易误以为《广东会计师暂行章程》是广东省地方政府转发北京政府农商部的法规而忽视。

    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的正式名称应为“广州国民政府广东省政府实业厅会计师”。如前文中上海会计师公会呈财政部文一样,笔者所见提及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的几份民国时期资料均称其为“广东实业厅会计师”笔者认为这个简称比较合适。广东实业厅会计师制度是中国近代特殊历史环境下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诞生确立的,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意义。我们不应忽视遗忘这段历史,应该将其正式写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发展史册。

    作者
    • 张辉 注册会计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会计、审计史料收藏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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