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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小故事:谨防借款日息陷阱

徐剑锋 /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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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企业和个人贷款是要付给出借人利息的,比如找银行按揭进行买房,但不同借款的计息方式可能会对我们的付息金额产生影响,有时候会不明不白的成为冤大头。

    众所周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企业和个人贷款是要付给出借人利息的,比如找银行按揭进行买房,但不同借款的计息方式可能会对我们的付息金额产生影响,有时候会不明不白的成为冤大头。

    和银行活期存款一年计息两次不同,贷款中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计息方式,计息方式通常有按年度、按半年、按季度、按月甚至按日来计算利息。其中,如果选择按日计息的话借款人要留意了,因为行业规定一年的天数是360,但实际上一年有365天(闰年是366天),这样可能会无故多出5-6天的利息负担。

    以上内容以计算公式展示:

    假设以X代表借款人尚未还款的数额(可能是本金、可能是累计的本息和),360代表年度天数,R代表年利率,每年需承担的I2是:

    I2=X*R/360*365(366)

    而按年息计算的利息为I1=X*R

    两个差额=I2-I1=X*R/360*5(6)

    也就是说,借款人无形中会多承担5-6天的利息。

    徐剑锋老徐说会计

    作者
    • 徐剑锋 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技师、CRMA,广东省第一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方向),拥有世界500强企业十年会计实务经验。
      在《财务与会计》、《财会月刊》、《会计之友》等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作为专家多次受邀参与《中国会计报》、《财会信报》的专访、时评。
      擅长企业治理、公司运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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