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会计差错调整:上辈子的过不是这辈子的错
假如某公司2016年有费用500万没有确认,假设就是折旧漏计了吧,到了2017年6月份发现了,于是做会计差错更正(不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万
贷:累计折旧 500万
这是老实人做账咯,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这个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是“以前年度利润”,最终转入留存收益,但是这个“以前年度利润”,差错调整分录在2017年,要调整2016年的会计报表。称为追溯重述法。
追溯重述法就像是给你讲过去的故事,这事不怪今天的我啊,都是曾经年少的时候,悔不当初,各种流鼻子掉眼泪,上辈子的过不是这辈子的错!
今天说的会计差错更正,是一个奇葩!
大家设想,如果这家伙故意在2016年漏掉费用500万呢?
是不是2016年的利润就虚增500万了,到2017年合适时机,又说发现2016年会计差错,搞个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不是也不影响2017年的利润。这样一来,2016年报报出去时好看,2017年报也好看。
这玩法发挥到极致,就是下面这种案例:
某新三板上市公司(名字就不说了,怕怕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说:
公司于2017年末对存货进行了全面盘点,发现以前年度存货存在核算错误以及盘亏的情况……公司因存货核算以及盘亏调减2016年期末存货36,808,757.92元,相应调增2016年度营业成本6,057,198.23元,调增2016年度管理费用……
咳咳,2017年底盘点盘亏3681万,认为是2016年的烂事,因此调整2016年的各种费用,这是哪门子逻辑?
美名其曰基于会计分期,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追溯调整!
难道2016年末不盘点么?如果2016年末没有进行全面财产清查,贵公司内部控制有多么糟糕!即使2016年末没有进行财产清查,2017盘亏,你怎么知道是2016的鬼事而不是2017年的的烂事?
会计差错更正,来回穿梭,运用自如,成了会计舞弊的时空穿梭器,高手在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