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为啥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并列在一起 你注意木有

王骏 / 2018-04-06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你注意到没有,文件的抬头部门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而不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从2017年年初开始,特别是过了春节以后,就有不少财税字号的文件就已经这样做了。

    这两天有两个文件大家很关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如果你是采用的税务总局官网版本,而不是采用财政部官网使用的版本,你就会发现抬头的两个部门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并列。

    为啥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并列在一起 你注意木有

    我们接着再看,大家的关注度很高的另外一个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网络上和微信朋友圈大家还流传着这个文件的截图,请仔细看:

    为啥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并列在一起 你注意木有

    你注意到没有,文件的抬头部门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而不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从2017年年初开始,特别是过了春节以后,就有不少财税字号的文件就已经这样做了。以前确实都是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

    我个人理解,财政部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全称是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的全称前面不会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那就好理解了,其实两者用的都是简称,所以并列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不再继续使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提法。财政部如果和国家税务总局并列,一个是简称,一个是全称,反倒显得不规范。这两大部门还是各自独立的,财政部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税务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有的同学胡解释,说财政部 税务总局 就是意味着税务总局很快就要并入财政部,这样的同学我建议你洗洗睡吧。

    还有一个证据,这个证据起先我没有发现,是甘肃皋兰地税局的陶维佳老师在跟我讨论这个问题时提供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九条对于公文格式有两处规定: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此前跟另外一个朋友讨论这个问题,被耻笑像似研究回字有几种写法,但是考虑到确实平常经常用到这样的文件,还是觉得有必要写一写。

    王骏

    作者
    • 王骏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诊断和税务培训工作。熟悉税法和会计准则,曾经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常年税务顾问,代理过多笔税企纠纷协调事宜。
      公众微信号:中国财税浪子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