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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别踩了增值税申报表这几个雷区

连焕峰 /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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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申报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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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自2018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新的“票表比对”重磅来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以下栏次是将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雷区。

    自2018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新的“票表比对”重磅来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以下栏次是将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雷区。

    莲税观提醒:雷区有危险,靠近须谨慎!

    一、 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报负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这两栏,出现问题最多的,就是随意填报数字。主要表现在

    1、 “开具其他发票”一栏,反映的是除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外的的普通发票开具金额。

    但是,由于目前有一部分普通发票,尚未纳入新版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例如:电子发票、定额发票、平推式机打普通发票、公路桥梁通行费发票、盖有财政监制印章的财政票据、卷筒式发票等。

    这些普通发票开具金额尚不能自动带入申报表的“开具其他发票”栏内,尚不能实现系统自动比对功能,该栏数据就隐藏着较大的少计收入的风险。

    因此成为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2、“未开具发票”一栏,反映的是无票销售额。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极易成为“调控”收入的蓄水池。

    例如:税务稽查或者纳税评估、企业自查中发现有“预收账款”纳税义务时间已经实现,但是由于尚未开票或者结算,尚未申报的销售额,往往通过该栏来进行过渡。

    还有,就是近几年来,不法分子虚开发票后,通过该栏红冲应税销售额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该栏也成为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如果纳税申报时,该栏出现负数,票表比对就会显示申报异常,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人工核查 ,解除异常后强制通过。

    莲税观提示:异常不等于不能

    如果是正常原因出现的该栏负数,纳税人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还是那句话:真的不怕查,税务机关也不会指鹿为马。

    如果纳税人以前月份确实已经申报过销售额的,开票当月负数冲回时,请您务必书面说明当月已经开具发票的明细情况,详细列明前期已经申报纳税的月份、无票销售额、本期已经开票等情况,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二、 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金额较大

    发生“应纳税额减征额”,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12〕15号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1%的税款部分,也填写在“应纳税额减征额”栏内。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3项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 、财税【2014】57号

    从以上情况看,该栏的发生数,一般金额较小,不会有大的减征税额出现。

    如果该栏出现大于10万元的减征税额,一定属于异常情况。

    三、 进项税额转出填报负数

    进项税额转出一栏填报负数,就相当于增加了当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理论上,不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应该予以转出。所以,转出数应该是正数才对。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的情形。

    由于各省网厅设置不同,有的省份进项税额转出栏出现负数,可以申报比对通过,但是有的省份不能。

    无论能还是不能,如果该栏出现负数,税务机关找你的可能性为100%。

    四、 当期农产品抵扣进项占总进项的比例过大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一直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特别是当期农产品抵扣进项占当期全部进项的50%以上的,更会引起主管税务机关的重视。

    你抵扣的农产品,有无虚开虚抵啊?自己先查查吧。

     

    五、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填报情况

    该栏反映的是境内购买方,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

    税务 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需要的留存备查的资料是: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16】36号

    六、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监控

    该栏反映的是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参照国税发【2010】40号 

    除此以外的购进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在认证通过过勾选确认的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该栏填报的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是否相符,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七、 其他栏次填报异常

    这里说的就是其他扣税凭证其中的“其他”,即8b栏。

    能够填列在该栏内的,就是除1-8a项目之外的抵扣凭证,如:过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所以正常情况下,发生额也不会太大。

    如果该栏出现较大的数字,也会成为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

    作者
    • 连焕峰 从事税收工作二十余年,中国注册税务师,曾蝉联两届省级税务稽查能手,擅长税务稽查、涉税风险应对等。
      微信公众号:莲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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