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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查就查?稽查局如何选择检查对象,企业如何应对稽查风险?

刘天永 / 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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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稽查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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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本期华税文章将为读者详细介绍税务稽查局的选案过程及企业税务稽查风险应对的相关要点,以飨读者。

    编者按: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那么税务稽查局是怎么选定检查对象的,大家有没有对税务稽查局如何选择检查对象而感到好奇,税务机关真的像传说中那么任性的“想查谁就查谁”,还是另有蹊跷?企业面对税务稽查,应当如何应对稽查风险?本期华税文章将为读者详细介绍税务稽查局的选案过程及企业税务稽查风险应对的相关要点,以飨读者。

    一、税务检查对象的选择及检查的形式及方法

    (一)税务机关如何选择检查对象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法【2015】58号)要求,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国家税务总局特制定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

    抽查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定向抽查,另一种是不定向抽查。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收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地理区域、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双随机”随机抽查对象划入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及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两个大类名录库中,实施动态管理,其中长期纳税申报异常企业、税收高风险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多次被检举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列明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企业等异常类型对象将被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会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条件的企业,都有可能被选定为检查对象。

    (二)税务检查的形式

    1、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指对公民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偷税行为或偷税嫌疑的,纳税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不符的纳税人及有普遍逃税行为的行业检查

    2、分类计划检查。分类计划检查是指根据纳税人历来纳税情况、纳税人的纳税规模及税务检查间隔时间的长短等综合因素,按事先确定的纳税人分类、计划检查时间及检查频率而进行的检查。

    3、集中性检查。集中性检查是指税务机关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的税务检查,这种检查一般规模比较大,如以前年度的全国范围内税收、财务大检查就属于这类检查。

    4、临时性检查。临时性检查指由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偷逃税趋势、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在正常的检查计划之外安排的检查。如行业性解剖、典型调查性的检查等。

    5、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工作实际,对某一税种或税收征收管理某一环节进行的检查。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专项检查。

    (三)税务检查的方法

    二、企业税务稽查的原因分析

    一般来说,税务稽查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领导批示。现阶段只要是领导交办的案件,税务机关执行部门一般都会非常重视,会不遗余力的去完成检查任务。因此,对于领导批示的重大税务稽查案件,人力、物力的投入就会非常庞大,甚至有时还会查出其他企业的涉税问题。二是举报。这里所提到的举报包含很多种类型,如会计举报、商业竞争对手之间的举报等,针对于不同的举报,税务稽查的方式有所区别。三是专项检查。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进行的专项检查活动,一般一年有几次,设计一些重要的企业或者行业。在专项检查中查出来的违法犯罪案件并不在少数。四是当地稽查。也就是税务稽查局亲自查账。五是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局查账后,如果对某些数字产生异常,企业要根据预警调整数字,把应缴税款如数上缴,以后一般不会出现大问题。

    当税务稽查到来时,一定要问清楚稽查的目的,从而根据税务稽查原因确定具体应对措施。一般而言,当地稽查和纳税评估的风险指数较低,应该想办法将其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三、企业如何正确的应对税务稽查及防范风险

    (一)做好涉税事项的自查自纠

    企业在面对税务稽查时,需要涉税事项的自查自纠:第一,企业要详细对照各种税收法律和条例,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排列;对照适用税收法律法规,尽可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税法规定按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第二,企业财务人员要积极学习财税知识,特别应当注意容易疏漏的环节。若遇到特殊的税务问题,最好能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法得到认真执行。第三,企业要认真整理涉税资料,自觉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第四,在接受检查中,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抓好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的整理、装订、标识、保管等基础工作特别重要,它们是税务检查人员的主要检查内容。第五,建立撰写高质量的纳税自查报告。

    (二)全面建立企业税务稽查风险管理意识

    一是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对税务宏观环境的认识,将税务稽查风险作为企业重大风险加以管理。二是提高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提高财务人员对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提高企业全员对税务稽查风险的认识,对员工进行税法普及,将涉税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考虑重点,提升税务稽查风险的预控水平。

    (三)全面建立企业税务稽查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制度,分税种、申报、缴纳、报表报送等税务管理环节建立税务管理手册,并结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税务管理制度。二是与税务主管机关及稽查机关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对于企业的新业务及时汇报税务机关,征求其对税务处理的意见,同时在交流沟通中注意税务新政策新要求,防范税务稽查风险。

    (四)正确使用税务稽查过程中的陈述申辩权

    企业在面临税务稽查的过程中,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约谈。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应该要善于利用法律赋予的陈述申辩权。在承认企业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要恰当的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小结:

    纳税人有法律规定的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企业一旦被税务机关检查,应当积极地进行配合。于此同时,企业对于违法,不符合检查程序的税务稽查也有权利拒绝,对于税务机关的所做出的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按照正常程序,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前会提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企业要充分利用纳税检查前的这段时间,对企业的纳税情况做好全面的自查。如发现涉税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涉税风险负担。

     

    作者
    • 刘天永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华税税务师事务所(5A)董事长;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五届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委员;中国侨联法顾委律师委员;国家税务总局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还兼任:北京市律协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等社会职务,先后获得“中国律师杂志封面人物”、“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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