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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跨县(市、区)建筑服务预缴税款应当这样办

李欣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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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业营改增
  • 建筑业财税
  • 跨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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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建筑业跨县区经营应知应会五事项

    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论是新项目还是老项目,也无论是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都需要按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从税总36号文下发以来,税收政策的讨论已经很多很多了。跨县(市、区)纳税人预缴、申报税款究竟该如何操作,项目税收管理究竟如何进行,到凡人这里来咨询的跨县(市、区)建筑服务纳税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小会计们一直很迷茫。

    项目负责人和小会计们别着急,凡人告诉你,只要做好以下五件事情,跨县(市、区)在建筑服务所在地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那就不是事儿。

    第一,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得问问清楚。

    一般来说,能够跨县(市、区)从事建筑劳务的,都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规模,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也不排除还有一些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小企业,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也不愿申请一般纳税人。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很重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论老项目选择何种方式计税,发票一定是由公司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领,由公司自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领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那就得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当然,无论是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第二,“老项目”分别选择什么计税方法,你得弄弄明白。

    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得分项目选择确定好计税方法。公司确定好不同项目的计税方法,一定要形成正式的文件书面向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这可是接受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项目税收管理,预缴税款的重要文件。千万别小瞧这个计税方法,对于跨县(市、区)预缴税款的你来说,那就是2%和3%的差距。当然,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那就只能简易方法计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就只能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建筑劳务总包、分包情况,你得理理清爽。

    如果公司是总包人,总分包可是一件大事儿,这不仅仅涉及建筑法律责任的事,也是关系公司税收的大事儿;不仅仅是公司跨县(市、区)从事建筑劳务的事,也是公司所有总包项目的大事儿。公司得在5月1日到来之前,分项目把总包、分包的事儿理理清爽。画一张总包、分包的工程关系表,建一份项目税收预缴台账,对公司项目的各分包项目“一表打尽、一账了然”,将“老项目”所有已开票完税的总包、分包情况列列清楚。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尤其是对5月1日前已经支付尚未扣除的分包款和分包发票,应当及时向建筑劳务所在地原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予以鉴证,留存待抵。如果公司是分包人,那小会计你就欢呼吧,总分包就没你什么事儿。不过凡人郑重地提醒总包人,不是所有分出去的工程都是符合规定的分包。分包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合法的分包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但都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二是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三是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四是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任何转包和非法分包,其支付的款项都不能做为分包款在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

    第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你得依法开具。

    跨县(市、区)从事建筑劳务,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不仅是《税务登记办法》的规定,也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在跨县(市、区)建筑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对于从地税转到国税管理的“老项目”,5月1日后,公司也应尽快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否则在金税三期的系统里,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会因为没有公司的报验登记,而无法预征税款,对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更会无法代开发票。在金税三期系统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是一个项目一张证明的开具,公司开具后,应当在30日内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并接受税务管理,否则你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就会因为超期而失效,必须回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重新开具。

    第五,预缴税款需要报送的资料,你得准备充分。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要提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公司是总包人,需要扣除分包款,还应当提供: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尚未扣除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李欣

    作者
    • 李欣 凡人说税,税与凡人。就职于安徽省安庆市地税局,从税23载,从未停止脚步。
      微信公众号:凡人小站 fanrenxiao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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